买到变质食物,却维权困难!
我于昨天下午去【商联联优鲜】买食材,买了毛肚、蟹腿以及粉等一些东西。晚上吃火锅,拆开粉的外包装袋,发现里面发霉了,如图。今天中午,参照《食品安全法》第148条,去超市和气地协商赔偿事宜,按照法律,我可以要求标的额10倍的赔偿,不足1000的,1000起赔。但是超市经理说,只能10倍,也就是40块,1000没门,法律规定是法律规定,我们只能这么赔。我和他说,可是这是法律规定的消费者的权利,他说,那你爱怎样怎样吧,没得商量。态度很是“骄傲”。然后经理走开了。
无奈之下我拨打了12315进行求助,万万没想到,12315的接线人员和我说,法律规定是法律规定,1000是不可能的,最多只能调解到10倍赔偿。这里,我想问一句酒泉的12315,你是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啊,不是销售者的保护伞吧?你这种说法,置消费者于什么境地?置法律于何地?1000是法律的底线赔偿标准啊!
就想说一句,偶尔兴起维权,却没想到会这么扯,@酒泉商联联优鲜 @酒泉的12315 都按你们的逻辑,那消费者是不是都应该自认倒霉就好?法律法规对于你们形同虚设?如果法律不鼓励维权,那为什么会有如此规定?法律的威严何在?
最后,还有,@酒泉商联联优鲜 ,结账你们还没有给我小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