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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请执法局领导看到回复

木木。 2019-10-04 17:11 357

十月四日下午四点半,东大街有执法局的车拉违停电动车,这是好事,方便人民群众出行,但是当事人就在旁边不足五米的地方,为什么连个招呼都不打?提醒一声做不到吗?当事人上前询问,电动车还没上执法局的车辆,得到的一个解释就是明天去单位处理,如果继续要就是妨碍公务?这样的做法是不是有点太不近人情?但凡人长时间不在旁边,经过警告,通知没有开走的,被拉走、罚款合情合理,交警部门处罚违停车辆也是先劝离吧?请问你们的劝离在哪里?警告在哪里?在当事人面前强行拉走电动车,这是抢还是在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全部回复(2)

1 1383015102 2019-10-05 00:47
1楼

执法者违法怎么处理?

笑看蹉跎 2019-10-05 09:19
2楼

我看过觉得非常可笑,竟然在线上发帖?成年人啦,要明辨是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