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按月领取待遇人员取暖费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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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州区社会保险局根据工伤保险待遇政策,为按月享受伤残津贴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审核发放了2019年取暖费,发放标准为每名伤残人员1250元,共计发放83250元。取暖费的发放,为工伤伤残人员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在严冬中带去了政策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