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土地承包问题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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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队有十二亩林园地,早年承包他人耕种,现本人已在外面打工,无力耕种,杂草丛生,现己荒了两年,村镇两级都没人管,市长热线也打了,都不管用,请问有谁知道那个部门管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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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陈豆豆 1 楼

    全组都没人种只能去荒废了,难道让政府给你们去打理

  2. 神雕 2 楼

    种地不挣钱,都进城打工去了

  3. jtwg123 3 楼

    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吧,你们联名写个信就能废了?

  4. 乡里娃 4 楼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土地承包者应该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义务。《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两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
    两年荒芜,集体可以收回土地了

  5. 18298766486 5 楼

    最新规定 荒废两年 村 镇 就收走了

  6. 清水河 6 楼

    队里早先不要承包费,不至于荒掉吧!

  7. qianjiao 7 楼

    这是哪?

  8. QQ 8 楼

    直接荒掉了啊

  9. magickellen 9 楼

    参考《土地承包法》有关规定:
    第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
    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
    会发包;
    第十四条 发包方享有下列权利:
    (二)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

    (三)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第十八条 承包方承担下列义务:
    (二)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第六十三条 承包方给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发包方有权制止,并有权要求承包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六十四条 土地经营权人擅自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
    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
    、给土地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破坏土地生态环境,承包方在合理期限内不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的,
    发包方有权要求终止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
    土地经营权人对土地和土地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应当予以赔偿。

  10. 鸟飞云拙 10 楼

    哈哈,要么村委会收回去重新承包,要么就继续荒吧,给队里的人放羊。

  11. SSFF5666 11 楼

    果园不是浴池多吗

  12. 小贝贝 12 楼


    SSFF5666 发表于 2020-1-1 02:28

    果园不是浴池多吗

    舅服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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