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住建局明确小区单元楼道公用设施损坏更换费用应该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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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州区住建局:
我是太阳岛小区的一名住户,我们单元由于之前电表箱起火,均分器被烧坏,需要更换均分器,物业说需要我们单元12户住户平均分摊购买均分器的费用,每户35元。单元有一户住户不同意掏钱,说这个费用应该由物业承担,要他承担的话需要政府明确发文。但物业说这个费用由应该单元住户承担,为此僵持不下,搞得很不痛快。因此请贵局明确小区单元楼道内的设施,例如:单元门锁,单元门损,对讲设施,均分器、供水,供热,供电等设施损坏维修、更换应该谁承担费用,划清楚责任,这样相互都清楚也不用扯皮了。(维修基金金额太小申请也麻烦,况且也不清楚可以申请的范围),这牵扯到小区住户的利益。为维护住户之间,住户和物业之间的和睦相处关系,临近年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请贵局予以明确答复。
此致
急切盼望答复的群众
2019年12月31日

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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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大雁南飞 1 楼

    尊敬的网友:
    你好!
    ???《物权法》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您单元之前电表箱起火,均分器被烧坏,更换均分器确实需您单元12户住户平均分摊费用。物业服务范畴由国家法律规定或由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不由任何一个部门确定。小区公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由物业公司承担,但中大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受益业主均摊。《甘肃省物业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专有物业部分有危害或可能危害公共安全、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的,所有人应当及时修缮。业主委员会或物业服务企业通知后,仍未进行修缮的,经业主委员会同意,由物业服务企业进行修缮。费用由所有人承担。共用物业部分危害或可能危害公共安全、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的,经业主委员会同意由物业服务企业进行修缮,维修费用由共用物业部分所有人承担。
    谢谢你对物业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酒泉市新世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日
    ?

  2. 笨小孩666 2 楼

    大雁南飞 发表于 2020-1-2 12:18

    尊敬的网友:
    你好!
    ???《物权法》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 ...

    电表箱都能起火,你们物业和供电公司一天是干啥的?收钱人来了,钱收完

  3. 笨小孩666 3 楼

    笨小孩666 发表于 2020-1-2 13:43

    电表箱都能起火,你们物业和供电公司一天是干啥的?收钱人来了,钱收完 ...

    钱收完满嘴理由

  4. 开门见喜 4 楼

    “不得以放弃权利而不履行义务”物权法这条规定真好,在小区的业主你不放弃权利行吗,答案是不行。比如停车位,根据物权法规定,小区公共用地是属于业主的,可业主的车进门停车物业就要收费,不交费车就进不了大门,咱业主如果不放弃权利就只能去拼命了,因为这个问题说了好多年了哪个单位也没出面维护过咱业主的权利,你不就只能去拼命吗?可为了几个钱去拼命划算吗?答案是一点都不划算。所以,咱还是老老实实去履行义务吧{:mocs_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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