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小宝的判决书

胡萝卜 823 阅读

韦小宝,男,江苏扬州人,现年365岁。原任清朝一等鹿鼎公。韦小宝从小投身革命工作,经受过革命斗争腥风血雨的考验,曾经立下剌杀敖拜、歼灭邪教组织神龙教、舍身保护康熙皇帝等功绩。但当位居高职后,韦小宝居功自傲,在资产阶级腐朽思想的腐蚀下,忽视了个人思想修养,放松了对自已的严格要求,丧失了最基本的革命立场,多次利用职务之便,作奸犯科,违犯国家法规法纪。经我院认定,韦小宝的所作所为已触犯了国家《刑法》,犯有危害国家安全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贪污贿赂罪、*罪、重婚罪。现根据《刑法》有关规定,对韦小宝判刑如下:
  康熙14年间,韦犯加入以颠覆朝庭为目的的反革命组织天地会,并拜反革命头子陈近南为师,出任其分会青木堂堂主。不但为该组织的各种反革命活动出谋划策,而且多次向该组织泄露朝庭机密,使其逃脱朝庭的围剿。为满足个人追求美色的私欲,韦犯还曾侍奉另一反革命份子独臂神尼左右,玩弄脚踏两只船的伎俩。在赴俄罗斯公干期间,被俄罗斯国苏菲亚公主美色所迷,擅自参与其所发动的宫廷政变,违反了不干涉别国内政的基本外交政策,使我国与俄罗斯国的关系受到严重损害。根据《刑法》第102条、103条,韦犯上述行为已构成危害国家安全罪,情节严重,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但念其认罪态度良好,且有多次有功行为,缓期两年执行。

  韦犯法制观念淡薄,将个人权力凌驾于国家法律之上,多次滥用私刑,以暴制暴。据不完全统计,韦犯先后共杀死小桂子、海公公等158人,其中更包括7名西藏喇嘛,破坏了国家的民族、宗教统战工作,极大伤害了少数民族及宗教人士的感情。致伤、致残无辜群众无数。根据《刑法》第145条,韦犯上述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情节极其严重,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韦犯追求个人享受,生活腐败,嗜赌成性,导致疯狂贪污受贿,聚敛财产。在查抄敖拜府期间,私吞银子四十五万两、宝剑一支、护身宝衣一件。在任护婚使赴云南期间,收取吴三桂(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行贿罪做另案处理)贿赂二十万两银子。另有无法说清来历财产一批,共计一千七百五十三万两白银、三十万两黄金、珠宝三十箱。根据《刑法》第383条、第387条,韦犯犯有贪污罪、受贿罪,贪污受贿数额巨大,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15年。

  康熙15年,韦犯窜到扬州一妓院丽春院内,用将苏、双、曾、沐、方、阿、阿共七名女子迷倒后,实施致使苏、阿怀孕。其中沐为未满14岁幼女。韦犯上述行为已触犯《刑法》第156条,构成罪。因其作案手段恶劣,已对受害人身心造成极大损害,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韦犯无视《婚姻法》一夫一妻的规定,使用威胁利诱等手段,与苏、双、毛、曾、沐、方、阿长期同居,并与毛、苏、阿*各育有子女,已构成了事实婚姻,犯有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剥夺政治权利六个月。

  韦小宝身为朝廷高级干部,知法犯法,作恶多端,罪大恶极,不杀不足以平民愤。为此,本院将以上数罪并罚,判处韦小宝死刑三次加无期徒刑一次有期徒刑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世加一十五年零六个月。本判决为终判,不得上诉。

全部回复

9
  1. 蓝色の桔子 1 楼

    呃...

  2. 取消 2 楼

    我也想犯

  3. 刚子 3 楼

    极品

  4. 祁连圣雪 4 楼

    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被告是个集好色成性,杀人如麻,贪污腐败于一身的高级干部,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5. 斯文二流子 5 楼

    :)

  6. 寂寞在流浪 6 楼

    原帖由 祁连圣雪 于 2008-8-26 08:32 发表
    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被告是个集好色成性,杀人如麻,贪污腐败于一身的高级干部,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强~:lol

  7. 御菡13 7 楼

    啊哈哈

  8. siknh258 8 楼

    男人,专一点好啊

  9. 小女人白骨晶 9 楼

    能死80回了~~

返回论坛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