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经济开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疫情期间...
各承租商户: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市各行各业遇到了很大压力和困难,我公司生产经营同样受到影响。作为市属国有企业,为帮助承租商户渡过难关,努力将疫情造成的影响减到最低,我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全面落实《酒泉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支持企业渡过难关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精神,决定对承租我公司房屋门点的商户实施如下房租减免政策:
1.减免时间和数额:减免时间为2020年2月至4月,其中:2月份租金全免,3月份、4月份各减免租金的50%。
2.分类减免措施:(1)对于与我公司签订2020年房屋租赁合同并履行合同条款,在缴纳租金时按第1条政策予以减免。(2)对于与我公司签订2020年房屋租赁合同并履行合同条款、且已缴纳2020年上半年或全年租金的商户,按第1条政策减免的租金,可以在缴纳下半年或下一年度房屋租金时予以抵扣,也可以根据商户意愿及时将应减免的租金退还商户。(3)在今年2-4月减免租金期间退租的,以实际退租时间节点按月落实减免政策,不足月的按整月计算。
3.租金办理:在服从疫情防控大局的前提下,从即日采取电
话、网络确认,采取银行转账、第三方支付等不见面方式办理,或在疫情解除后两周内,商户携带租赁合同、营业执照原件、身份证原件、账户信息到肃州区盘旋东路83号市经投集团公司公司3楼资产管理部现场办理。
联系人:汪滋江 曹慧
联系电话:5818652 5818688
酒泉市经济开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