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9月起停征工商管理费 !
8月22日,省物局转发了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发出的通知,决定从2008年9月1日起在全省统一停止征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
此次停止收取这两项费的原因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能发生了转变,主要是维护经济秩序和进行市场监管,不再直接参与市场建设。停征两费,有利于减轻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负担,实现市场经营主体公平竞争,促进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有利于加强和改进工商行政管理,促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和公正执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