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一下法律方面的问题
是这样一件事情:
**甲(男)和乙(女)以前是情侣关系,乙提出分手后甲从外地赶到酒泉找乙。甲乙两人见面后发生争执的同时乙的同事丙正好路过,乙与丙打招呼了,这时甲误认为丙是情敌,便使用事先准备好的刀具致伤丙,然后甲拉着乙离开了现场。甲已经逃离,警方暂时无法抓获。
哪为好心的朋友可以回答以下几个问题???
1、警方办案所需的办案经费是否有受害者承担???
2、乙(女)是否因该承担一定的责任???
3、如果凶手被抓获无力承担所有的费用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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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