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唐南社区违法将东关楼群公共停车位划给少数业主

tsxtd2006 22,409 阅读

政府有关领导请看:汉唐南社区于去年成立东关楼群自管委员会,将428个车位通过摇号划分给部分业主。这种做法侵犯了大多数业主的利益,新的有车业主将很难再获得车位,有的业主现在没有车不代表将来没有车,就算是房屋出售的话,买房者了解到本小区连车位都没有,也卖不上好价钱是吧。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第二百七十六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所以,小区内车位的物权属于全体业主,不可以分给部分业主固定使用。
我们的诉求是:第一种:先到先停,就是每个有车的业主都交了一年600元的停车费,都可以进入小区按照就近原则停放,当然不可以占用消防通道,否则算违规停放,应当有相应的处罚措施,比如从录入系统对业主车号禁停几天的处罚措施。参考本市好多小区都是这样做的,也可能存在业主交了费,车位都停满了无处停放的情况,但是按前期观察余位情况,应该很少发生,毕竟每个业主的生活工作时间都不一样。
第二种:定期摇号确定车位,时间段可以商量(比如3个月、每半年或一年一次)。每个有车的业主可以参加(没有交清物业费的不得参加),摇不到车位的业主先自行解决停车问题,下次还有机会摇到车位。
汉唐南社区所谓的车位管理办法征求了广大居民的意见,从当时的记录来看,分明就是几个人签字就做了决定。1400多业主的利益怎么能这么草率呢?公平起见,必须由全体业主投票来决定,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来确定小区车位管理方案。后附当时汉唐南社区有关会议记录。请政府给百姓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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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条
  1. 珍儿1124 81 楼

    为了一个车位你学了好多法律啊,值得学习啊!每天都在刻苦钻研

  2. qwertyuiopa 82 楼


    珍儿1124 发表于 2021-6-30 08:46

    为了一个车位你学了好多法律啊,值得学习啊!每天都在刻苦钻研

    就这点破事在酒泉在线大肆炒作
    本来不打算看,今天仔细瞧了瞧
    这种坏蛆哪里都有

  3. tsxtd2006 83 楼

    我觉得没有车位的人都应该打12345市民服务热线反应,来改变现在的管理当时。只有先到先停才是最公平的。

  4. tsxtd2006 84 楼

    先到先停最合理!

  5. 珍儿1124 85 楼


    qwertyuiopa 发表于 2021-6-30 09:02

    就这点破事在酒泉在线大肆炒作
    本来不打算看,今天仔细瞧了瞧
    这种坏蛆哪里都有 ...

    哈哈哈,没办法啊,你浏览酒泉在线的时候你就会发现每天都是他的帖子,每天都在刷新,我感觉他就一天没事可做,一直在顶这个帖子

  6. qwertyuiopa 86 楼


    tsxtd2006 发表于 2021-7-1 08:34

    先到先停最合理!

    一看就是当初买车迟了,没去业委会登记缴费,等你有车了,车位被其他业主优先登记走了。就问一句:早干啥去了?!
    至于你说先到先停,那只是一种管理模式,目前城区小区几乎不采用了,原因是极易引发业主之间矛盾。为一己之私破坏良好的业已形成的出行秩序,其心可诛

  7. tsxtd2006 87 楼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第二百七十六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所以,小区内车位的物权属于全体业主,不可以分给部分业主固定使用。

  8. 吖.﹎寳 88 楼

    就找了几个在家的老人连哄带骗的弄的,这就是汉唐南社区干的事情,再不处理,我们就直接省上媒体上诉

  9. tsxtd2006 89 楼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10. tsxtd2006 90 楼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11. tsxtd2006 91 楼

    7月5号的会我参加了,就是个走过场的会。112人现场投票96人同意现在的管理方案,8人反对,其余弃权。而且你们请来的这96个人都是已分配了车位的人,人家当然同意,有啥意义?会上不是说的好吗,当初你们汉唐南社区为了确定自管方案,通过每家入户,不在的打电话才获得72%的通过率,这个符合少数服从多数原则。问题是车位管理办法你们征求了1419户业主的意见没有,有没有获得超过半数业主同意?而不是找一些托来参加会议,所谓的单元长楼长又是咋产生的不仅我不清楚,有的退休在家的老人也不清楚,不过是你们任命的一些听话的人而已,你们汉唐南社区最爱做走过场的事情,还以为你们很民主,96个人代表不了1419户业主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