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是谁在“造谣惑众”?!
昨晚在论坛网友播报版块转发了一则消息,内容为高台警察将“犯罪嫌疑人”打死。结果今天早晨收到一条短消息:帖子被眀宇删除,*作理由是“造谣惑众”。
本来帖子被删也是很正常的,毕竟有发帖就有删帖,。可这作理由叫人很不舒服,居然是“造谣惑众”啊,要是作理由为“有违和谐”也倒罢了,咱毕竟是草民加良民,但说我“造谣惑众”,我倒想把这个事情说清楚了。造谣惑众者,制造谣言,迷惑百姓也!原成语出处可是“邹鲁《江苏光复纪事》:“又都督府颁发暂行军律:一临阵退缩者斩,一*妇女者斩,一骚扰百姓者斩,一造谣惑众者斩。” ”可见,造谣惑众是很严重的一件事呀。所以我不得不冒着被网友们视为睚眦必报着的风险,来替自己说上几句。
首先,造谣乃是制造谣言的意思,必须具备“制造”和“谣言”两个必须因素,此贴内容转自其他网站,这说明我没有“制造”,此贴消息有高台数万百姓为证(事发后死者亲属在县城抗议,数万百姓声援),有死者的照片(全身多处伤痕)为证,有验尸报告为证,何为“谣言”?既然是转发的真实消息,何谈造谣惑众?我们的眀宇版主却不问青红皂白,居然给我扣这么大的一顶帽子,是何居心?
且看眀宇,我明明转发的真实消息,你给我删除,理由是造谣,那你说的是不是假话,是不是制造了一个我边城草民造谣的“谣言”呀?公民具有知情权,眀宇你蒙蔽事实,不让网友了解事实的真相,是不是真正的“惑众”呀?
作为公职人员,自己造谣惑众,还诽谤无辜网民,是何道理?我倒想听听你的“高见”
[ 本帖最后由 边城草民 于 2008-11-5 15:48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