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酒泉一建筑工地安全生产事故
jiuquanren0937
10,900 阅读
事情是这样的
10月11号下午4时许,位于飞翔路37号天诚御锦幼儿园旁边在建的常青雅筑小区在施工过程中,水泥商砼泵车在浇筑过程中因工人*作不当将部分商砼从高空抛下径直砸落到小区楼下的车辆上,对车顶车身和车窗玻璃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损伤。根据现场照片来看,该停车场属于公共区域,施工方这样高空抛洒物体的行为是否构成安全生产事故,如果砸到的是人又该怎么办?请有关部门给予回复。
补充内容 (2021-10-28 12:56):
请住建局和安监局的领导看到回复一下,这种情况施工单位应该承担怎样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