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热损费
根据2020年7月17日四届市政府第10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酒泉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住宅热用户确需停止集中供热,但又未采取天然气壁挂炉等方式满足住宅内采暖需要的,应在采暖期开始20日前向供热单位提出申请,并按采暖期交纳热损费。地暖热用户按采暖期全额热费的20%交纳热损费,挂片热用户按采暖期全额热费的10%交纳热损费。
其次因为热具有传导性,在供热过程中存在用热户向停供户传递热能的现象,从而导致正常用热户家中温度有所降低,而多散失的这部分热量就得由热源厂消耗更多的燃煤去产生,从而保障其他用暖户家中温度的恒定,但无论热量增加多少,居民交纳热费的标准还是一样的。
1、我住的是一梯三户中间户,已于2020年开阀供暖,两边都没有装修入驻,更没有开阀供暖一说了。楼下三户已入住。请问供热办;如果左右两户2022年入住时按照办法要交去年和今年两年的热损费,我和楼下三户在这两年全额缴纳了采暖费,首先损失热量的是我家和楼下左右两家的热量,但是这热损费让供热企业收取了,是不是适当补偿或者减免我和楼下左右两家的采暖费。2、企业多烧了燃料,本来我家和楼下左右两家能有个20度,被左右邻居各损耗了1度,我家和楼下两家只能享受18度的暖气,更气人的是企业收了热损费让我们三家来挨冻还申诉无门因为刚好18度,下个雪刮个风在损耗上1度,还有16度了咋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