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雀的舌头
欧洲某位尊姓阿尔伯特的社会学家曰,发现新大陆以及与东方的通航对欧洲最大的改变,并非那些被殖民者坚甲巨炮所俘虏的异洲人种或是被抢劫的黄金象牙。毕竟烧杀抢掠属于国家大事,与那些骄奢淫逸的王公贵族息息相关,而平头百姓们,所在乎的只是自己的幸福生活。所以,美洲与东方对于欧洲人民的意义,是他们的餐桌上终于不再全是面包牛肉、啤酒牛奶了。他们看到了那些见所未见的东西:番茄、香蕉、咖啡、玉米、米饭、茶、甘蔗,以及烟草。于是吃方面就显得精细、多元,层次分明起来。
民以食为天被证明是永恒的真理。再怎么爱兵如子用兵如神的将军,都不能使士兵的意志抵抗对食物的诱惑。这是对唯物主义的重要论据支持。按这吃,其实也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人类总是欲求不满。起初披树叶树兽皮,不过为了御寒遮羞,到后来款式质料,都一一细致起来。起初吃,不过是为了保持体力支撑各类生产活动,临了却开始挑肥拣瘦,以至于研究起如何精细挑剔的吃来。
说《射雕》里,欧阳克对黄蓉百般殷勤千般献媚,抵不过郭靖在张家口初遇黄姑娘时请的一顿饭。当日未成长的郭大侠混沌初凿,懵懂未知,张口就要请女扮男装的黄姑娘吃几斤牛肉羊肉,很有梁山好汉气度。对面的黄姑娘可不含糊,张口点菜,唇齿翻飞,吓瘫跑堂的。那些菜可也琐碎得很了。虽然不比《红楼梦》里凤姐拿来吓唬刘姥姥的茄鲞那么复杂得带有哲学悖论意味,却在精细度上也不遑多让。单说其中有“姜醋金银蹄子“一味。这“金银蹄子”大致该是就是火腿蹄膀和新鲜蹄膀,道理同上海“腌笃鲜”有类似之处。黄姑娘吃了几筷,惟恐跑堂不服,提上来训道:这江瑶柱怎的怎的不新鲜了,也敢卖钱?只训得对面点头哈腰,作揖不迭为止。
食不厌精脍不厌细是孔圣人的教诲。春秋时君王以猪头祭祖,曹刿论战时还将“肉食者”列为贵族,到宋朝时广大劳动人民如武松等都以炊饼牛肉为食,小资如宋江者,还学会在江州琵琶亭,点所谓“加辣点红白鱼汤”喝。而到了《红楼梦》时代,老太君吃的消夜小吃,都敢用松穰鹅油卷、藕粉桂糖糕,以及螃蟹馅的小饺儿来列盘。国人在吃上面的发展精细程度,几乎到了变态的地步。而这样的东西临了究竟是拿来吃的还是尝的,就有些混淆了。在这方面,西方人那些面包肉类蔬菜沙拉截然一分,就显得茹毛饮血,大大的不够文明。可是相比起来,更接近吃的本质一点了。
吃东西的精细度其实是有一个误区的。《镜花缘》里头,两位君子国宰相说道,如熊掌狸唇海参燕窝等物,其实毫无吃头,之所以成为大菜,无非是价格昂贵罢了,如果为了好吃吃饱,应当吃些更有味道的。如果为了炫耀斗富,可以在菜盘上堆满白银端上来,又何必这么麻烦呢?这么一说,就显得拿菜压人的豪富们,境界一下子就低了。
有一个写小说的朋友,东北人。到冬天陪他吃饭时,每次点菜,他都会捏着菜单嘟囔:这么贵一菜,连肉都没有!不值!临了点菜,每菜必须见肉,不然就是一句:不值,连肉都没有,吃什么?
有些传记提到过某些声名显赫的人物吃饭,不爱山珍海味铺杯排盏,独爱的是下里巴人式的一小味俗食。有些话儿不免夸张,然而我却是相信,真的能打动人舌与胃的,应当是那些人间小食。毕竟大多数人的胃构造都一样,去掉食品的文化意味——比如吃薇以怀想伯夷叔齐,吃莼菜以自比张季鹰风度,喝威士忌以感受苏格兰风情——能填饱肚子满足食欲的,才是妙食。
古罗马有个著名将军吕库吕斯,号称美食大王。史料记载,此人酷爱吃孔雀舌、河马肉、狮子腿、蒸天鹅等东西。在我想象中,孔雀舌未必比鸡舌美味,河马肉、狮子腿、蒸天鹅等,与猪肉、羊腿、蒸鸭子,想必也不至于味道天差地远。这位将军玩的把戏,大约不过是和大多数豪富人家的招数一样,为的不过是告诉大家:看见了吧,*够富,连孔雀的舌头,都敢拿来随便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