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关于燃油税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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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关于燃油税最新消息[待确认]
  1、油价下浮20%(11月5日公布)
  2、征收燃油税30%,石油公司代征
  3、取消养路费,原有正式的征稽人员划转公务员编制,归入交通部门消化;非正式人员,发给一次性补助后清退;
  4、车船使用税由480元/年,上调至1800元/年(小车)(2009年起开始征收)
  5、各地收费的高速公路、国道、省道、过江桥梁、隧道,在完成收费还贷期后,应当停止收取通过费。但允许适当征收路桥维护费,维护费标准不得高于原通行费的50%,严禁还贷期结束前突击提高通行费。
  6、船舶、农机、发电机等非占用道路设备用油,现阶段难以在技术上区别,其用油暂不实行退税。
  2008年12月完成费改税的全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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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argus 1 楼

    不象是搞笑贴啊?

  2. pdf 2 楼

    刚下2路公共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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