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5岁女童命丧金塔航天广场人工湖
来源:飞天周刊 193期 飞天周刊记者王丽君 李世忠
7月29日,记者接到报料电话,称28日18时许,一名5岁女童落入金塔县航天广场人工湖中溺水身亡。报料者称自己是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女童的父亲找到他反映了这件事情,他希望通过报道此事,引起广大家长和孩童的重视,强化他们的安全意识。
家长:孩子仿佛刹那间就没了
29日下午,记者拨通了溺水女童父亲王兴福的电话,这位痛心的父亲哽咽着对记者说,他的女儿王妮刚满5岁,28日17时40分,王妮在“航天通讯手机店”(王兴福小舅子苟博的店)前玩耍,被隔壁“兰牛饭庄”里一个5岁半的小男孩叫出去玩耍,由于以前女儿经常跟周围的孩子一起玩耍,王兴福便放心地让孩子去玩了,自己也出去办事了。
王兴福说,大概半个小时以后,他接到正在店里看店的王妮舅*电话,说他的女儿掉进了水里,由于孩子的舅妈没说清楚,他便急忙赶回店里。看到店门锁了,又赶到了医院,在医院找了一圈没有找到,从医院出来的时候,在医院门口遇见王妮的舅妈正抱着他的女儿从一辆摩托车上下来。在那一刻,他觉得自己就是世界上最伤心的人。
王兴福说,妮妮送到医院就已经没救了,他不知道好端端的女儿怎么就没有了。女儿是全家人的开心果,可现在女儿不在了,他连家都不敢回,这两天一直瞒着家里的老人,回家看见妻子哭肿的双眼,看见妮妮的衣服、玩具,他感到无比悲痛。
王兴福说,他后来听说女儿当时跟着隔壁店里同样5岁多的小男孩出去玩,两个人跑到广场,那个男孩拿着半截饮料瓶在湖边捞鱼,瓶子掉进了湖中,由于男孩够不着便让王妮去帮他捡,就这样,女儿滑进了水里。后来,闻讯赶来的孩子舅妈把王妮捞出来,在路上遇到一个好心人,骑摩托车将她们送到医院,没想到还是太晚了,经检查,孩子已经死亡。
据王兴福介绍,29日上午10时许他到“兰牛饭庄”找到男孩的父亲杨志军讨要说法,杨志军说“要等公家的处理意见”。
王兴福表示,自己打算起诉金塔县公共事业管理局和杨志军,要求他们对女儿的死亡作出赔偿。
杨志军:我们也很痛心
杨志军说,28日17时许,儿子拿上抓鱼用的半截饮料瓶,并拴上一段绳子,准备去抓鱼玩,路过隔壁的“航天通讯手机店”时,王妮看到后要跟着去。后来听儿子说抓鱼时没有把绳子抓好,把抓鱼用的半截饮料瓶漂到水面上去了,儿子伸手没有抓到,王妮又去抓时掉进了水里。
杨志军接受采访时,认为自己并没有责任。他说,儿子当时并没有喊王妮一起去玩,是她要跟着去的。而且儿子才5岁半,什么都不懂,负不了责任的。事情已经出了,他认为通过打官司解决比较合理。
广场管理员:家长应管好自己的娃
7月31日上午,记者在金塔县航天广场上遇到一个姓王的管理员,当记者问起有小孩掉进水中之事时,他对记者说,他们每天倒班,每班4个人,其中步行街2人,12生肖处1人,主广场1人,由于人员少,广场太大,全面管理比较难。他说,他们经常要求小孩及带领小孩的大人不要在水池边抓鱼,但很多人不听也不理解,有时候还会遭到痛骂。前几天,有一个抓鱼的小孩被广场管理人员发现劝说后,广场管理人员反而遭到孩子父母的训斥。
王管理员说,现在的家长把孩子带到广场上后,大多任由孩子去水边玩耍,自己则跑去聊天或者锻炼身体了,广场那么大,只靠管理员去管理、制止实在是太困难了,最好还是谁管好谁家的娃。
公共事业管理局:监护人未尽到责任
金塔县公共事业管理局魏局长说,他对出事孩子的家庭非常同情。他拿出了广场通过安全检测的文件等材料,以及广场内部管理责任书和广场经营户责任书给记者看,并带领记者查看了广场有关防护设施和警示牌,以及出事地点周围的情况。
魏局长说,广场值勤人员共12人,分三班倒,24小时不间断值勤,事发当天值勤人员也在值勤,当时大概是18时10分,正是下班高峰期,周围人很多,后来经过测量,当天水深为75厘米,如果当时那个男孩能喊一声,能向周围的人求救,随便过去一个大人,都可以挽救那个女童的生命。
公共事业管理局的关局长告诉记者,5岁的小孩应该在大人的监护下玩耍,两个孩子都是5岁多,却都没有大人在场监护。当时,广场上有巡逻的管理人员,但是由于湖面很大,并且呈弯曲的艺术形状,管理员很难将整个湖面的情况尽收眼底。出事时广场管理员就在附近打捞湖面的脏物,丝毫没有听到求救的声音,如果有,他们会第一时间去救人,悲剧就不会发生了。
关局长说,对于这件事情,他感到特别痛心,但是,广场的湖中设置了警示牌,而且周围都有护栏,且护栏并没有损坏的地方。警示牌上面很明确地写明了“湖面危险禁止游人和儿童入内”。5岁的孩子不识字,那么孩子的监护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