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经济日报》“记者” 诈骗农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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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诈骗农民工

本报讯(记者武晓霞 潘霞)两民工们讨要工资无门,本欲找‘记者’帮忙讨要剩余工资,怎料工资未见工活费被骗,令两农民工雪上又加霜。近日,本报接到报料称两民工为讨工资找‘记者’帮忙,孰料又被骗去近600元钱。”。

家中有急事 讨工资遇难

11月28日,临夏籍的农民工董某和老乡王某二人来到了本报编辑部,两人流露出一脸的焦急与无耐。据农民工董某介绍,今年4份,他与王某二人在有年金龙公司的一位姓罗的工头带领下在新开发的东湖明珠花园内做瓦工活,进场干活时双方达到口头协议:董某、王某等人做瓦工活,每人每天包吃住70元工资。董某说,因自己家中还有年迈的父亲,他便拿出一张纸给工头写了一份临时的书面合同并让工头罗某签了字,合同上注明:每天工资包吃住70元,干到11月15日结束,但如果家中有事,先发80%的工资,办完事后回工地继续做工。4月4日,董某、王某与其他工人们开始进场做工,7月底,董某接到家中电话得知其妻子患有腰椎尖盘突出、颈椎病需要住院治疗,随后董某向工头罗某请了假,8月2日,董某、王某领到了他们所有工资的80%各5100多元工资后一起回了家。就在董某照顾妻子的时候,年迈的父亲又去世了,办完父亲的丧事已到了9月底,董某考虑住院的妻子无人照顾,家中又无他人,便与老乡王某商议向工头罗某要回剩余的20%的工资回家给妻子看病,很快两人达成共识返回我市找到了工头罗某家中,但却被罗某家人告知,如果不干到11月15日是不会结他结剩余20%的工资,这可难坏了董某与王某二人,两个人20%的工资加起来有2500多元,这对于给妻子看病的农民工董某来说数额实属不少。无耐之下,董某与王某二人又找到了劳动局,劳动局受理此案后,因国庆放假劳动局暂停工作,讨要工资的事被耽搁下来,而董某、王某二人很是着急却又不知道怎么办,就在这时,一位姓张的农民工听到董某的诉苦后,给董某提供了一个电话号码130****1784拨打,并告诉董某打电话找“飞天周刊”的这个记者可能能帮上忙。

找‘记者’帮忙 满怀希望

据董某讲,拿到号码后,董某怀着一线希望拨通了电话,接通电话后,董某向对方讲述了自己的难处和要不来的工资,对方听完后一口答应下来说能帮董某、王某要回工资并让二人去他的办公室,充满希望的董某与王某二人在国庆节一天的下午在交通旅社的301房间见到了那位男子,该男子房间内两个桌子拼在一起,上面摆放着一台电脑,该男子称自己名叫向兴业,是甘肃报业集团、甘肃经济日报、少年文摘报驻嘉峪关记者站的记者,在出示了记者证后,他告诉董某自己法院、检察院都有熟人,讨要工资的事他已经办了不少,只要和法院、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开着采访车去一准就能要回工资,董某、王某二人听对方讲完后顿时觉得讨工资有了希望。听董某讲述了详细情况后,男子告诉董某要回剩余的2500元工资没问题,但董某、王某需先拿出10%的起诉费才可以,董某、王某二人想到办事肯定得掏钱,经过两人商量后便出了旅门买了50元一条的兰州烟返回,并掏出250元钱一并递给对方,姓向的男子收下钱和烟让董某留下联系方式回去等消息。又过了两天,董某接到了姓向的男子打来的电话,他告诉董某,工资讨要回来没问题,他还算下来董某、王某两人近几千元的误工费,这样董某二人交的起诉费太少并让再送去300元,同样住旅社的董某、王某二人此时身上已所剩无几只等拿到工资返家,听到还需要300元,便找到了两人的同乡借了300元,来到交通旅社的301房间,姓向的男子给董某、王某二人再次算起了误工费,听到过几天自己就能拿到工资而且还有那么多的误工费,董某、王某二人放心的将300元钱交给了向姓男子后离开。几天过去了,正在焦急等待的董某再次接到向姓男子打来的电话,该男子说工资马上就要回来了,但现在法院要执行费400元,并让董、王二人给法院的张文林庭长的银行卡上打入400元的执行费,并留下了一长串的银行卡号,户名张文林,并称交完这个费用,记者、法院、劳动局三家一起去就能要回董某与王某的工资,记住户名、卡号后,董某与王某为这400元犯起愁来,突然董某觉得应该先去法院核实一下。

工资讨要无果 得知被骗

11月19日,董某、王某二人来到法院,向法院门房打听是否有个张文林庭长,但门卫告诉他们根本没有叫张文林的庭长,董某顿时傻了眼,当再问到执行费时,对方称上万元案子执行费法院才收50元,董某肯定受骗了。听到这里,董某、王某赶紧赶到交通旅社,但旅社内301房间门锁紧闭,人也不知上哪里去了。董某立即再次拨打电话,电话接通后,姓向的男子告诉董某自己在外地采访回不来,董某让其退钱,但对方称钱退不了他还替董某掂交了400元的执行费,让董某继续等待。

董某无奈的告诉记者,自己现在已身无分文还借了同乡的钱,家中的妻子还在治病无人照顾,剩余工资到现在都还没讨回结果还上当受了‘记者’的骗,耽搁了近两个月的时间。董某说,他已经去派出所报了案,希望能帮他追回这些被骗的钱,而现在他们已经没钱住在这里讨要工资,只能回家等劳动局处理此事。

12月2日,记者来到了交通旅社了解情况,记者发现旅社门口挂一个银色的牌子,上面写着甘肃报业集团、甘肃经济日报、少年文摘报驻嘉峪关市记者站,而301房间的门上挂一个黄色的牌子,上面写着“记者”二字,当记者询问时,管理人员告诉记者,此人自称是报社的记者,还拿着甘肃经济日报的记者证,而记者问到旅社门前的挂牌时,管理人员说就是301房住的人自己挂上去的。另据记者了解,目前警方已立案,初步认定其行为可能涉嫌诈骗,但需进一步调查。

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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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秋叶轻舞 1 楼

    败类,抓住要严惩~!

  2. 记者在线 2 楼

    这个已经在公安机关立了案,此人以前是我们报社的,但自前年已经离开我们报社,对于此事,我们报社也发表了声明,据我了解,该人为张掖人。现在正在追捕此人,所以此人已经不是我们报社的,请不要在挂我们报社的名义在此发帖。有什么事可以给我联系,139 0937 9292

  3. 记者在线 3 楼

    3# 记者在线

    补充一下,昨天报社通知,该人已被公安机关抓获,

  4. 夏午阳 4 楼

    《“记者”诈骗农民工》追踪报道——

    “记者”多次诈骗农民工被刑拘

    本报讯(记者武晓霞 潘霞 通讯员吴庆东)近些年来,不断有农民工为了讨要自己的合法工资,走上艰难的讨薪之路,已经流了太多的汗水和泪水后,竟仍有不法分子将“目标”锁定在缺乏防范意识的农民工身上,骗取他们的血汗钱,令他们生活雪上加霜。为此,2008年11月,本报曾做过相关报道《“记者”诈骗农民工》,近日,记者获悉,多次诈骗农民工钱财的这名“记者”已被公安机关抓获,日前,嫌疑人向某因涉嫌诈骗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2008年4月,临夏籍的农民工董某和老乡王某在有年金龙公司的一位姓罗的工头带领下在新开发的东湖明珠花园内做瓦工活,7月底,董某接到家中电话得知其妻子患病需要住院治疗,董某遂向工头罗某请了假,并领取所有工资的80%回了家。后因年迈的父亲又去世了,董某无法继续做工向工头罗某讨要剩余工资,但罗某认为董某、王某二人未按合同履行做工,并没有支付,为了尽快拿到剩余的20%工资回家给妻子看病,同年10月底,董某找到了自称是“记者”的向某,在向对方讲述了自己的难处后,“记者”向某答应能帮董某、王某要回工资,在出示了“记者证”后,向某告诉董某自己法院、检察院都有熟人,只要他和法院、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开着采访车去就能要回工资,但董某、王某需先拿出10%的起诉费才可以,董某、王某二人满怀信心的买了50元一条的兰州烟同250元钱一并交能向某,期待着向某这位能人能够为其讨回血汗钱。两天后,“记者”向某打电话告诉董某,在讨要工资后还能讨要近几千元的误工费,要求再追交诉讼费,董某二人便又向同乡借了300元再次交给向某。几天后董某再次接到姓向男子打来的电话,索要法院执行费400元。 11月19日,董某、王某带着怀疑来到市人民法院打听后,发现该院并没有向某所说的法院工作人员王某时方知受骗。董某、王某两人急忙找到向某旅社内的住房时,向某已不知去向。

    2008年6月下旬,回族籍农民工买某在我市意外认识自称是“记者”的向某后,买某询问向某能否帮自己讨要回遭到某公司拖欠的07年全年工资18500元,“记者”向某当场答应并告诉买某,他是甘肃经济日报的记者,并向买某出示了“记者证”。2008年7月1日,“记者”向某在某汽车站门前给手持合同书和欠条的买某照了照片,随后以帮买某要回工资为由,让买某交纳300元的律师费和2000元的诉讼费,因携带的现金不足,买某交给向某300元,十几天后,向某打电话再次向买某索要了现金1000元整,并给买某写了收条两份,随后,2008年9月,买某因家中有事赶往临夏老家,11月2日,向某再次给在临夏的买某打电话索要执行费,买某给向某汇去800元。11月8日,向某再次索要400元的执行费,买某照办,又过了十几天,向某再次打电话称,买某的案子法院已经执行到一台装载机,但法院不能就地变卖,而是交由向某送到临夏买某家中,但这需要2100元的运费,买某信以为真,迅速向亲戚借到钱后汇给向某。就这样,买某在家中焦急的等待中,但几天后,向某再次打电话给买某称运费不足需要补加500元。这时,已产生怀疑的买某这时才想起给甘肃经济日报社打电话核实,报社工作人员告诉买某,向某是个骗子,不要再给他打钱,买某这才发现自己被骗,迅速电话向我市警方报了案。据受害人买某讲,他曾先后分五次给向某现金。五次共给向某支付现金4500元整。

    2009年2月,嫌疑人向某在我省张掖市再次行骗时被当地警方抓获,接到我市协查后向某被移交至我市公安局五一路派出所,经审查,向某的行为已涉嫌诈骗罪,随后该案被移交至我市刑侦部门查处。据悉,目前向某因涉嫌诈骗罪已被我市警方刑事拘留,等待向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5. 夏午阳 5 楼

    这是什么样的记者?报社不发工资,只给个记者证,让他拿这个证件想办法弄广告、订报纸,然后给提成。这样没有“口粮”的记者不诈骗怎么生活?所以,报社有责任。首先,报社就违法了记者证管理的规定,属于滥发记者证。老百姓哪想到手持记者证的能是骗子?我要是受害人,我就起诉这家报社,让报社承担被骗的部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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