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先,我要详细说明“运营保障费”的扣费情况和金额。在第一学期末的时候,学校后勤处在没有经过本人同意的情况下直接扣除了我35000元人民币,然后在第二学期又陆续扣除了我2万元左右人民币,(具体扣款金额以实际扣款金额为准)总共扣除了我约5.5万元左右人民币的“运营保障费”。这是一个非常巨大的金额,对我们的运营造成了极大的影响。然而在招标的时候,学校后勤处明确表示在运营期间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从未提到过这个费用,合同上也没有写明任何关于“运营保障费”的内容。因此,学校后勤处在未通知、未经同意的情况下,直接扣除这笔费用,是对合同的严重违反。我们尊重合同,也希望得到相应的尊重。我们认为这笔费用的扣除是不合理的,也是对我们合法权益的侵犯。二、无故中止合同我还要投诉学校后勤处的另一违约行为。我们与学校后勤处签订的合同中,有一个“末位淘汰制”的条款。这个条款规定,在学期末的考核中,如果我们的食堂排名在倒数五名之内,学校后勤处有权重新招标。然而,在上一个学期的考核中,我们的食堂的排名并没有进入倒数五名,我们的经营情况是稳定的。然而学校后勤处却在没有任何合理理由的情况下,终止了我们的合同,让我们停止了经营。这不仅对我们的努力不尊重,而且是严重违反了我们之间合同签订的相关约定。我们认为,学校后勤处的这种行为是严重违约的。三、售饭卡机当时接手食堂时,学校后勤处强制性要求我们购置售饭卡机,并由学校统一以每台2850元的价格出售给我10台,此款卡机市场价格为600-700元左右,其它两个食堂的卡机都是由学校免费提供的。我认为这种行为非常的恶劣。四、 未结账款在我们经营食堂期间,我们有幸接待了学校领导共计六次。我们非常尊重学校后勤处领导,并且每次都提供了高质量的餐饮服务,然而令我们困惑的是,在这六次的接待中,没有一次结账。虽然我们愿意为学校领导提供最好的服务,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可以为他们免费提供服务。我们明白,作为一所学校,有时可能会有一些特殊情况需要处理,但是这不应是我们的负担。我们是一家商业企业,我们需要学校后勤处支付我们提供的服务。我们没有直接向学校后勤处财务索要这笔款项,但我们确需提出结算账款的要求。我们希望学校后勤处能够尊重我们的工作,尊重我们的权益。五、强制限时搬迁与交接 我们深感愤慨和震惊,因为在我们与新进公司的对接过程中,学校后勤处采取了极其不合理且恶劣的做法。我们被强制要求在8月23号下午的特定时间内必须清空并搬离食堂,否则学校后勤处将会对我们的物品进行强制性处理,例如将其丢弃。这种行为简直是强盗行径,极其霸道、蛮横无理,与黑社会无异,严重侵犯了我们的合法权益。正常情况下,两家公司之间的交接过程应该是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 而不是像黑社会一样,被单方面强制要求,甚至威胁我们的财产安全。特别是在我们需要与新进公司协商转让费用等重要事项的情况下,学校后勤处的这种行为 严重影响了我们的合法权益,也对我们造成了极大的财产损失和精神压力。因此,我们强烈要求学校后勤处对这种行径予以深刻反思并立即纠正,我对 于此次学校后勤处的不当处置方式极为愤怒,表示严重的不满与抗议,我们要求学校后勤处公开道歉。我们要求严查此事,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适当的惩处,确保此类事件不再发生。综合以上所述,学校后勤处在多个方面严重违反了我们之间的合同,这不仅对我们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严重损害,而且显示了学校后勤处的不诚信和不负责任。我们对学校后勤处的这种行为表示强烈的不满和抗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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