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州区乡镇卫生院人员工资全覆盖情况的说明
2007年,甘肃省委、省政府作出了“将乡镇卫生院人员工资实行财政全额供给”的决策,并把此项工作列为省政府2007年为民办的12件实事之一,提出由财政按年人均1.5万元的标准保障在职在编人员的工资(不含离退休人员和临聘人员)。为落实好这项决策,省财政按各地核定的编制数,分别配套了部分资金。市编委、人事、财政、卫生等部门,按照省上有关部门的要求,给我区15个乡镇19个卫生院核定人员编制总额为260名。省财政按核定的编制数,每年为我区补贴经费80万元,人均3076元。
肃州区政府根据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在核定人员编制、摸清人员状况的基础上,提出了落实乡镇卫生院人员工资实行财政供给的具体措施,即在省财政补贴资金的基础上,按人均1.5万元的标准足额核拨保障经费,并随人员工资上涨情况逐年增加保障经费。2008年,区财政共拨付乡镇卫生院人员工资448万元(其中省财政转移支付80万元),人均达到17230元(不含退休及临聘人员),不存在“全覆盖”不到位的问题。
结合实行乡镇卫生院人员工资财政全额供给,为规范乡镇卫生院管理,有效杜绝乱收费、乱采购(设备、药品)、乱举债等不良现象,我区从2008年8月1日起,开始试行乡镇卫生院财务收支两条线管理。具体办法是实行经营收入设专户监管、全额返还,规范支出审批程序,做到乡镇卫生院预算管理权不变、财务审批权不变、所有权不变。实现了会计核算、帐户设置、预算编制、资金管理、收付方式、办理采购、票据管理、档案管理“八统一”。实行乡镇卫生院收支两条线管理后,乡镇卫生院新建项目属地方配套资金由区财政负担,仅2008年,区财政就为3个乡镇卫生院改扩建项目配套经费32万元。
由于收支两条线管理改变了乡镇卫生院原有财务管理体制,在推进过程中出现在职人员工资全覆盖、退休临聘人员工资有差距,历史债务沉重等问题。针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区正着手研究,并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逐步予以解决。
肃州区人民政府
二OO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原举报内容:
肃州区乡镇卫生院工资财政全额拨付实属谎言
据甘肃省政府相关部门督查酒泉市肃州区乡镇卫生院职工工资实现了财政“金额拨付”。实际上肃州区财政采取了所谓收支两条线,即将各乡镇卫生院每月收入进入区财政专户, 区财政根据各个乡镇卫生院收入的不同配套一定的资金,支付职工工资。
2008年实行收支 两条线以来,乡镇卫生院职工工资整体发放直8月份,就其发放期间内实发工资不到应发 工资总额的 80% 。另一方面从实行收支两条线以来,采购的药品等正常开支或费用基本 冻结乡镇卫生院的收入中 60% 以上实际上是建筑商和供货商流动资金。
换句话说就是,区财政 是用骗来的建筑商和供货商的流动资金发放卫生院职工工资,区财政并没有拨付多少资金, 这样在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共同欺上瞒下.弄虚作假的*作下,乡镇卫生院拖欠职工工资和建筑商以及供货商应付账款。数额急剧增加,乡镇卫生院以成为空壳子,全院职工苦不堪言。
2008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