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扎实推进党政机关消化超编人员工作
甘肃省扎实推进党政机关消化超编人员工作
[ 作者:甘肃省编办 转贴自:中国机构网
中国机构网12月8日讯 近日,甘肃省委、省政府根据中央编委会议和有关文件精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党政机关消化超编人员工作的通知》(省委办发[2008]109号),《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党委、政府确保2011年年底完成全省党政机关消化超编人员任务,并从以下几方面对当前的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一是以市(州)、县(市、区)为单位,尽快研究制定2008—2011年本地区全部消化超编人员的工作计划,对目标任务、年度数量、政策规定、保障措施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是这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分解任务,做好工作。
二是超编的市(州)和县(市、区),要将2008-2011年的年度自然减员指标用于消化超编人员。
三是超编的市(州)、县(市、区)两级党政机关,2011年之前原则上不再安排新的公务员招录工作,除军转干部外不再安排其他统配人员。
四是各地要积极探索消化超编人员的有效途径和办法,鼓励超编人员向缺编单位流动,向基层流动,向企业流动,多渠道消化、安置超编人员。
五是加强监督检查,对行政、事业单位再超编进人的,按照《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严肃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财政部门不予核拨经费,同时省财政按照超编人数相应核减转移支付补助。
六是实施奖励政策。在消化超编人员过程中,对全部完成消化超编指标,且当年财政供养人员总数比2007年底减少的市(州)、县(市、区),省财政按每人3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资金。
为了将省委、省政府《通知》要求落到实处,又以省编委名义发文,明确通知各市(州)、县(市、区)及乡镇党政机关消化超编人员的具体数量,确保2011年底全面完成党政机关超编人员消化工作。
来源:中国机构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