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人受到处分,造假事件“盖棺定论”
责任人受到处分,造假事件“盖棺定论”
金塔县医院在体检中的造假事件被央视曝光,各级卫生部门和当地政府高度重视。12月24日晚,在兰州出差的酒泉市委书记李建华,市长陈春明通过电话询问情况,责令金塔县委、县政府和酒泉市卫生局等相关部门立即成立展开调查处理工作,要求组织做好体检者的思想情绪疏导工作,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以加强诚信教育与监督检查为主要内容的服务质量集中整顿活动。与此同时,酒泉市委、市政府和金塔县委、县政府积极处理善后问题。
当晚,金塔县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卫生、药监、质监、工商、物价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体检问题处理小组,拟定六项措施,连夜进驻金塔县医院调查处理。
12月25日,金塔县医院作出对检验室主任和检验员赵雪峰罚款500元的决定。下午,金塔县作出对县医院院长席多宏进行停职检查的决定,决定县医院工作暂由县医院党总支书记李兴太负责。当日,酒泉市卫生局、省卫生厅和卫生部分别组织的调查小组先后进驻金塔县进行调查。
12月26日,金塔县卫生局局长赵宏斌通过县电视台向全县人民和患者公开道歉。
12月27日晚,金塔县委、县政府决定:给予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县卫生局局长赵宏斌同志党内警告处分、行政记过处分;给予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县卫生局副局长肖占武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县医院院长席多宏同志留党察看1年处分、行政降级处分;给予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县医院副院长李发军同志留党察看2年处分、行政撤职处分;给予县医院检验科主任陈玉兰同志撤职处分;要求分管卫生工作的副县长周淑梅同志向县委、县政府作出深刻检查。
当晚,金塔县决定按照“本时段、本项目”的原则,对已体检的1895名干部职工进行免费补检。
12月28日,金塔县向县医院派驻由政法委、人事局、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负责人组成的工作小组,按照保稳定、保运转、促工作的原则,协助县医院领导班子开展工作,稳定医护人员的思想情绪,确保医院日常工作有序开展。
至12月29日,各路调查组先后撤离金塔,至此,金塔医院捏造、伪造体检数据的事件基本盖棺。
此外,金塔县以此事件为契机,立即开展为期3个月的检查整顿活动,纠正商贸、医疗、交通输等各类服务行业的不良风气。水利、电利、供暖、给水、文化、公安、司法等部门也纷纷制定“约法三章”,针对职业特点开展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