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早晨8时半左右途径大概是肃州中学那个路口吧,眼见一个女性交警同志在那边执法,有违法行为的当时就进行了处罚,不得不说交警同志辛苦了,但是经过观察,有个疑问:法律明确规定 一人为私二人为公,也就是说执法的时候需要2位公职人员一同参与,一起在场。为什么这个交警同志就可以一个人就执法,还开出了发单?难道是出新规了?路过扫了一眼确实没有拍照,但是那个路口有监控,应该录的很清楚,不喜勿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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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有点咸吃萝卜淡操心了!人还是不能吃的太饱,酒泉话叫闲球外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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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有点咸吃萝卜淡操心了!人还是不能吃的太饱,酒泉话叫闲球外甥子
你这个观点挺新奇,但是我也说了不喜勿喷。但愿哪天这种不合理不合法的事情发生在你身上的时候,你也能说 咸吃萝卜淡操心
楼主不和我们在一个星球;P
不同情况不同执法场景,不是一概而论的。针对警告或200元以下罚款的违停贴单,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1名具备执法资格的正式交警即可当场作出处罚,单人执法合法有效。若涉及扣证、扣车、酒精检测等调查取证类执法,需由2名以上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共同开展。遇到当事人对执法有异议、现场秩序混乱等情况时,通常会安排2名及以上交警协同执法,保障执法过程严谨公正。
楼主要先做做功课,再做出评论。
这个问题我也咨询过,官方也解释了,说大街上的辅警开单子干啥只是取证,没有执法,所有违章都是在取证后由交警审核确认后发出的,所以不存在单独执法。虽然觉得有点牵强,但是也合理,所以人家早就把这个法理性的问题规避了。
这个问题我也咨询过,官方也解释了,说大街上的辅警开单子干啥只是取证,没有执法,所有违章都是在取证后由 ...
这个是偷换概念:只要是他持罚款器具‘出具单据的记录器’就已经在实施执法。还有交警回复说:没有执法资格的协警,处罚罚款和电子警察是一个性质。但是电子警察不会舞弊,而入会。所以法律上才规定;具备执法资格的正式交警,或者两人或两人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