琐事起纠纷 火碱泼人面
琐事起纠纷 火碱泼人面
商行老板涉嫌故意伤害被逮捕
本报讯(记者 张淑清 马生强)因为平日的一些琐事,站前市场的两相邻商户有了纠纷,结果,一商行老板宋某将火碱泼在邻居李某的脸上,造成李某面部严重烧伤。宋某也因为涉嫌故意伤害被公安机关逮捕。
12月31日,记者来到酒钢医院采访了受害人李某。李某对记者说,12月13日上午11:30分,他的邻居隔壁商行的老板娘无来由的对他谩骂,他实在听不下去,就准备出门去买菜,刚推开店门,隔壁商行的老板宋某就将火碱泼向李先生,泼完之后,李的媳妇张女士赶紧拨打110,后前进派出所的民警赶到,将李送到嘉峪关市第二人民医院,稍稍处理了一下,又转到酒钢医院烧伤科。医院诊断为:1 头面部化学烧伤3%混合二度,2 双眼化学烧伤二度。记者也看到,李某右眼眼底充血,发红,右脸大面积皮肤发暗,左脸也有较小面积烧伤发暗,鼻尖烧伤,鼻尖一块肉被烧掉,呈现一小凹,双眉烧伤,有红色颗粒状,皮肤很粗糙,据李先生讲,他的左眼视力下降,右眼眼角膜部分烧伤,视力无法恢复,从12月13日事发,一个礼拜后,眼睛才睁开。
据李讲,他是从湖北来嘉峪关,并在某宾馆任职,自从事发后,他的工作也丢了,失去了经济来源,而他以前开的商店也因为治病,低价转让了,目前,他和妻子及一岁多的孩子都住在医院,已经花费了上万元的医疗费。
宋某为什么要向李某的脸上泼火碱?对这个问题,李某的说法是,主要是他经营的部分商品和宋某商行的相同,平时,宋某的妻子白女士故意指桑骂槐,两家因此产生一些纠纷,才导致这个结果的发生。
但对这个说法,宋某的其中白女士予以否认。白女士对事情的前因后果,给记者提供了一份书面说明。在这份说明中,白女士讲述了她和李某一家的三次冲突。
白女士在《说明》中写到,她的商行是2005年3月份开的,多年来,一直与左右商家和睦相处,从没有发生过争吵。2008年7月,李某接手了她的隔壁的商店。2008年8月的一天,她的孩子和别人的孩子在门口玩扑克牌,李某的母亲出来张口就骂,说扑克牌是她家的,不让“小*”玩,还有一些言语不堪入耳。白女士就出来说,自己并不知道扑克牌是谁家的。正说着,李某的母亲和妻子就扑上来要打白女士的儿子,白女士拦着不让打,结果
李某的母亲和妻子就打白女士,把白女士的脸、脖子等处都挠破了,衣服也当街撕破了,还吧白女士的金项链给扯丢了,到现在,白女士说她身上还留有当场撕扯造成的伤痕。而事后,李某的母亲和妻子躺到白女士的店里,说白女士把她们打了,李某当时也在场。当时,白女士的丈夫宋某不在,还是派出所将李某一家劝走的。这是白女士和李某一家的第一次冲突。
第二次冲突发生在2008年8月底的一天早上。李某的妻子拿了一根棍子在白女士店门口拍打,还谩骂要白女士“这个*”出来。宋某从店里往外出时,李某一把抓住将宋某摔倒就打,棒子都打断了,人也打伤了,白女士去拉架,也白李某一家三人给打了一顿,她的腿当时都被打得站不起来了。有人拨打了110,民警来才把李某一家给弄开。
第三次,也就是2008年12月13日早上,店门刚一开,李某就拿了一个大喇叭对着白女士的商店叫骂,语言极其难听,骂了半个多钟头还没有停止的意思,白女士只好向派出所报警,结果民警一来,李某就把喇叭藏了起来,民警一走,李某又把喇叭拿出来开骂。白女士就想把喇叭抢过来做证据,李某对白女士进行撕扯,这时候宋某正起床后准备刷马桶,他看到李某没完没了的谩骂,还撕扯自己的妻子,再也忍不住了,顺手拿起刷马桶用的火碱就向李某泼了过去,结果火碱烧伤了李某。
双方说法大相径庭,究竟谁说的是事实?记者来到前进街派出所采访。对于这起案件的起因,派出所负责人以案件正在调查为由,婉拒了记者的采访,但他还是对白女士说曾经向派出所报警一事做了证实,派出所也出了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