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铁路提货票 诈骗现金近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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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铁路提货票 诈骗现金近4万
泾川县无业人员吕文达伙同他人伪造铁路发粮提货票,诈骗他人现金38450元。近日,嘉峪关市人民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吕文达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 000元。
2007年10月中旬,吕文达与王某等人经事前预谋,以做粮食生意为名,向白某谎称能从新疆军垦粮库调出优质价廉的小麦,并提供了小麦样品。为了取得白某的信任,吕文达等人伪造了铁路发粮提货票据,白某信以为真,被吕文达等人先后以预付款等名义骗去现金38450元。白某手持吕文达提供的“铁路发粮提货票”到火车站去提货,结果根本没有这批货物,这才发现上当,急忙向公安机关报了案。2008年6月24日,吕文达因涉嫌诈骗罪被嘉峪关市公安局东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同年7月28日被逮捕。破案后赃款未能追回。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吕文达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手段,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吕文达犯诈骗罪的事实清楚,罪名成立。鉴于案发后被告人吕文达能如实供述所犯罪行,自愿认罪,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嘉峪关市人民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吕文达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 000元;小麦样品二份,依法予以没收。
(摘自《雄关周末》记者马生强 特约记者 辛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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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大漠雄鹰 1 楼

    克制贪心,防止受骗的绝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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