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城血案0
本故事纯属胡编乱造,且莫对号入座
1998年,我从公安大学毕业后,分到了D市公安局工作,我学的是刑事侦查专业,就被分配到了局刑警队。D市是古丝绸之路上一个名城,也是著名的旅游胜地,虽然地处边远陲却是十分的繁花,城市不但干净整洁而且城市的治安状况也很好。我来之后很长时间都没有发生重大的刑事案件,所以我也感到很无奈,有时候想,自已所学的那些专业将来也许不会有用武的地方,然而就在我乏味的时候,却发生了一起重大的案件。
那是98年3月14日中午,我们接110打来的报警电话。接到案情后,我和刑侦队的几个老公安立刻到出事地点进行现场勘察,按照局领导的安排,现场勘察完当日下后就召开案情分析会,并由刘诚大队长牵头成立了“3,14”案专案组,刑侦组组长何正江要我在会上通报现场勘察情况,说实在的,在刑侦分析会上发言这对我来说真是“大姑娘坐轿头一回”,心中多少还是有点紧张。会议开始后,我就开始陈述勘察报告:“3,14案勘察报告,3月14日上午9点20分,富丽社区110接到群众报警,在沙山红石头小区3单元3楼东户发生了杀人案,我们刑警队接到案情后迅速到事发地点,社区110民警已封闭现场。报案者韩文茹,女,32岁,无业,是该单元楼一楼住户。经过详细勘察后,发现该住户门窗完好,没有撬锁痕迹,室内一切物品摆放整洁,也没有发现打斗的迹象,客厅地面上有少量血迹,靠客厅右测是寝室,被害者身着粉红色睡衣在卧室床上仰卧死亡,胸部有五处刀伤,被害者身边留有一把长16CM的带血的水果刀,水果刀与被害者身上伤口相吻合,经验证此刀就是杀人凶器,上面留有指纹,内点法医已对被害者尸体进行了检查,发现死者身上有五处刃器留下的伤口,内脏多处损伤。根据尸体变化情况看,被害者死去已有10个多小时,也就是说在13日晚上12时左右发生的凶案。另外,在床单上发现了几根毛发,已提取,毛发的DNA正在检验当中,在垃圾筒内又发现了一个带有血迹的塑料袋,经检验血迹是受害者的血,同时在室内共发现俩个人的足迹,经证实一个是报案人的脚印,另一个就可能就是凶手留下的脚印,办案人员经勘察证实此案属凶杀案。目前经过邻居的确认,被害者身份已经查明,被害者名叫左慧兰,女,26岁,系D市××保险公司理赔部门经理。其丈夫李兴昌,27岁,原白如云棉花公司检验科科长,90年从白如云棉花公司辞职,在家待业,案发时李兴昌正好不在家中,据一楼的韩文茹(也就是报案者)说:‘13日中午,李兴昌找到她,说是他要到新疆乌鲁木齐办个事,请让她给他看管几天孩子,李兴昌走时,将住房门上钥匙交给她,说是孩子的奶粉要是用完了可以到房内自已取,14日上午,她就到李兴昌住处取奶粉,进门后看到地上有血迹,卧室门开着,往里面一看,左慧兰躺在床上,满身是血,她急忙跑下楼报了案’,受害者家中有一部电话,目前,电话通话情况也已调出,勘察报告陈述完备”
何组长补充说:“根据现场勘察,初步认为凶手与被害者关系很好,并且持有居室门上的钥匙,被害者身高1,70米,属于高大体型女人,在被害时有反抗迹象,但是凶手力气较大,杀人手段凶狠熟练,刺杀刀口都在要害部位,由此判断,凶手身高在1,80米左右。我建议现在要立刻找到被害者丈夫李兴昌,另外,从被害者工作单位和身边的熟人中展开调查,迅速找到案子突破口。”
外围调查警员小陈汇报电话通话情况说:“3,14案电话通话情况报告,被害者家用电话本月到今天为止共通话93次,3月12日的通话有2次,都是被害者家中电话向外打出,并且号码为同一个人,最后一次通话时间是13日晚12时20分,前面一次的通话时间是12日下午3时18分,被叫电话号码0×××-××××870,经调查,此用户名叫宗贵仁。 宗贵仁,男,41岁,家住红柳小区,系D市房产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