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家电下乡项目3月21日正式启动
为了积极响应国务院“家电下乡”政策的号召、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方便农民朋友购买,并提供方便快捷服务,酒泉市委、市政府在洪洋电器市场成立“家电下乡”集中定点销售服务中心,由洪洋商业广场在五号楼二楼提供两千多平方的卖场.将于3月21日正式启动
一、家电下乡销售服务中心
酒泉洪洋电器市场5号楼2楼为市政府确定的酒泉家电下乡销售服务中心,于3月21日上午正式启动。
二、家电下乡补贴政策
肃州区农民在洪洋电器市场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国家财政给予销售价格13%的补贴。
三、家电下乡产品
彩电、冰箱(冷柜)、洗衣机、手机、汽车(含摩托车)、电脑、热水器、空调、微波炉和电磁炉十大类。
四、政策补贴对象
肃州区农业户口并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所有人员均可申领。每个农户对每类产品可购买2台(件)。
五、实施时间
为期4年,到2012年11月底止。
六、补贴申报
农民在购买家电下乡产品3日后,可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财政所办理补贴申报手续,并提供如下材料:1、购买产品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发票在载明商品基本情况的同时,应在右上部加注购买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和产品标示卡号;2、购买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家电下乡产品专用标示卡;4、购买人“一折通”储蓄存折,母储蓄账户的应及时到金融机构开立储蓄账户。乡镇财政所核实确认后报县级财政部门,县级财政部门通过中央专项资金特设专户将补贴资金直接支付到购买人的储蓄账户。
热忱欢迎广大农民朋友前来选购中标产品,享受政府现场13%的补贴。同时洪洋电器市场将给于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前20名惊喜礼品一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