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说女人之“妖”
[i=s] 本帖最后由 瓠山才子康晓云 于 2009-4-4 14:31 编辑 *
也说女人之“妖”
妖字者,左女右夭。夭为茂盛,少壮也。《尚书·禹贡》曰:“厥草惟夭,厥木惟乔。”女子少壮,异于常态,如花木茂盛,故为“妖”也,妖者,美也,如“妖娆”谓女子体态之美妙。《古乐府》云:“妖娆破瓜女,争上秋千架。香飘石榴裙,影落蔷薇下。墙外见鸳鸯,双双春水塘。归来情脉脉,无绪理残妆。”
然而物极必反。夭字本义为曲首,即低头。夭字字形为“斜天”,天为首,故夭为低头。老杜诗曰:“千朵万朵压枝低”,即枝头因花朵繁盛而压低。若夭之过度,则即折断,成为“夭折”,走向美的反面。
同理,“妖”之过度,则成妖怪、妖孽,走向反面。如:
《春秋左传》庄公(元年~三十二年):初,内蛇与外蛇斗于郑南门中,内蛇死。六年而厉公入。公闻之,问于申繻曰:“犹有妖乎?”对曰:“人之所忌,其气焰以取之,妖由人兴也。人无衅焉,妖不自作。人弃常则妖兴,故有妖。”
物之初生谓夭者,因阳气不足,阴气有余,故变态弯曲,柔嫩过度,软媚无骨。女色为物,实其本也。若能合度,则溢美于外,含秀于内,男人(阳气有余者)观之必生爱意。若果过度,则阴柔至极,必含毒也。如蛇之现,经典所谓有妖气主秉。《洪范五行传》有“妖、孽、眚、祥”,虽形类有异,内秉阴气的道理是相同的。
为何过度之“妖”会成为祸水?因为过度的阴气,与一般男人“有余”的阳气不相和谐。二减一等于一,剩下的这个一就是祸水。男女结合,要追求一减一的效果,即最后剩零,谁也无得无失,此谓“中和”、“平和”、“祥和”,此即“中庸之道”。《左传正义》说:“反其常性即是妖也。”说白了,就是超过常量的秉气就是妖。同理,对于男人来说,阳气超常,则为“骄”,或“矫”、“佼”。女人过“妖”,同男人极“骄”一样,都不是好事,因为不符合“中庸之道”。
子曰:“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後君子。”说的正是这个道理。
那么,如何才能在“妖”的基础上,回归常态?这就要以“中庸之道”加强修养,使自己内秉“和气”,外彰“正气”,则能彻底杜绝不祥之“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