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正确使用“110”报警电话
“110”报警服务台是群众报警、紧急求助电话,是社会公共资源,有明确的任务和服务内容。但记者近日在酒泉市公安局指挥中心采访时了解到,由于部分群众对什么事情应当拨打“110”,什么事情不应当拨打“110”没有明确的认识,以为公安机关可以包揽一切,以致发生经常拨打“110”,要求代送鲜花、代买早点、扛气瓶、取钥匙等非警务求助的事;有的群众把应当直接找其他部门解决的事情,如欠发工资、环境卫生差、工地噪音、商品质量等问题,也向“110”反映要求解决;甚至有人还拿拨打“110”报警电话当消遣、寻开心、进行恶意骚扰。
据酒泉市公安局统计,2004年,全市“110”报警服务台接警电话中,骚扰电话、无效报警高达134311起,占总话务量的69.2%,占用了有限的警务资源,严重影响了正常的接处警工作。
酒泉市公安局负责人说,“110”报警服务台受理群众电话报警、求助和投诉的范围包括:刑事案件;治安案(事)件;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事件;自然灾害、治安灾害事故;其他需要公安机关处置的与违法犯罪有关的报警。
受理群众求助的范围包括:发生溺水、坠楼、自杀等状况,需要公安机关紧急救助的;老人、儿童及智障人员、精神疾病患者等人员走失,需要公安机关在一定范围内帮助查找的;公众遇到危难,处于孤立无援状况,需要立即救助的;涉及水、电、气等公共设施出现险情,威胁公共安全、人身财产安全和工作、学习、生活秩序,需要公安机关先期紧急处置的;需要公安机关处理的其他紧急求助事项。借此,呼吁广大群众能按照“110”报警服务台受理的范围,在确实需要的时候拨打“110”,让公安机关把有效的警力真正用于打击现行违法犯罪活动和群众紧急求助方面。故意谎报警情,恶意拨打骚扰电话属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警告、罚款和行政拘留等处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有关人士还告知广大群众,正确的报警方法是及时、准确,讲清楚警情的具体时间、地点、原因、目前状况、报警人的姓名及联系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