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植树造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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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的三四月份,行政事业单位都以每人三百元收取植树造林绿化费,植树本人也支持,是公民应尽的义务。但我总感觉这不是要我们义务植树,而是变相收费.我的根据是:一、如果诚心要我们去义务植树,应该在植树的那天将要去植树的人统一在指定的地点集合,将要求相告知,然后集体或分别自行到指定的植树地点去;二、不去植树只要交300元/人就可以,这个意思是不是可以理解为鼓励别人交钱不要去呢;三、收费时也不是统一的标准;四·每年每人三百元,年年收(不知从何年何月起就在收,我参加工作十年了,一直在交),可每年的风沙还是这么大,而且沙尘暴越来越严重。所以,今年又收了三百元我就想问一问: 一、这个钱应该不应该收?收的合理不合理? 二、这些年收到的义务植树费用哪去了是怎么花掉的? 三、这些年规定的义务植树地点所植的树在哪?一共有几棵? 四、就算收费合理,该交三百元,是否也该给个合理的(如收据或发票之类)的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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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树本人也支持,是公民应尽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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