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书仅写一个“操”字被拘留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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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一陈姓男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却在上诉书“事实和理由”一栏中仅写了一个“”字。法院认为陈某使用粗俗、下流的语言,侮辱司法工作人员,对其作出拘留十五天的决定。
  深圳福田法院去年11月受理了陈某、曾某诉某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某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等电信服务合同纠纷。

  该系列案依法审理后,法院分别于2009年2月16日、25日作出了一审判决。陈某收到判决书后,向法院邮寄了“上诉状”,令人奇怪的是,其在上诉状中没有陈述不服一审判决的任何事实和理由,而在上诉状的“事实和理由”一栏中仅有一个字“*”。

  收到另类上诉状,承办法官电话联系陈某:“你这样做是违法的,你要到法院作出情况说明,还要修改上诉状。”但陈某明确拒绝修改,也不作出解释。

  福田法院认为,鉴于陈某在诉讼文书中使用粗俗、下流的语言,侮辱司法工作人员,且无悔改之意,其行为已对民事诉讼构成严重妨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决定对陈某实施拘留十五日的处罚。(来源:深圳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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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1. 沉默_.mǒ 1 楼

    :L

  2. 锦上添花 2 楼

    这家伙也太懒了。

  3. 李音炫 3 楼

    {:3_48:}这“*”的有水平~

    “*”出个15天!不错呀!

  4. 天使~@~无影 4 楼

    :lol:lol

  5. 寂寞在流浪 5 楼

    一*~~

  6. 闪到一旁 6 楼

    别拿自己的个性挑战政府的尊严

  7. usermode 7 楼

    一*~~

    寂寞在流浪 发表于 2009-5-7 18:50

    不同意

    应该是一群*

  8. 醉亦心 8 楼

    别拿自己的个性挑战政府的尊严

    闪到一旁 发表于 2009-5-7 19:01

    有威严 ,谁吃饱撑着去挑衅 ?

  9. 歇斯底里 9 楼

    *

  10. 小女人白骨晶 10 楼

    夸张了吧?

  11. 除虫菊 11 楼

    懒到这种程度了,还上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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