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古惑仔猖狂 十七少女被*自杀
作者:小石探花
一个17岁的男孩,让他的同班同学帮他拿一下矿泉水瓶,遭到拒绝后,他随手扔了水瓶,并威胁女孩,女孩被*迫投湖自杀。
这件事情发生于2005年9月16日,在甘肃酒泉市酒泉职业技术学院,投湖自杀的女孩叫陈楠,距笔者写这篇报道,已有十天之久,陈楠尸体还停放在太平间,因为事情至今还没有得到解决。
当地司法部门和学校给了一纸说明宣称对此事不负任何责任后采取紧锁大门,避而不见的态度。陈楠亲人在痛失孩子的悲痛中爷爷心脏病发作,母亲无法接受事实精神恍惚,几度休克,住院治疗,然而学校和司法部门还是没有给如何答复,他们强忍病体,四处奔波,至今还没有讨回一点公道。
为了一瓶矿泉水,闹出一条人命,其中到底有什么隐情?死去的陈楠已无法张口说了,她只留有一纸遗书。
(附遗书,照原件所打,除隐去男孩名字外再无一字出入。
爷爷;
我走了,我将永远离开你了,我带着抱怨,害怕,以及恨,有好多的不满,我都带走了,我好舍不得,好对不起你。不过,没办法,我没有别的选择,如果我继续活着日后会伤害我更深。他没有人性,我怕他会伤害到你。所以我选择了这条路。我好想你,也好恨他,我现在的伤口没人能比我可笑,我是个大笨蛋,被他多次打,我还相信他。连你都舍不得动我一指头,他却把我当成发泄桶。他还处处跟随我,我连一个囚犯多不如,我不敢告诉你,我怕会让你伤心,让你 )
她连遗书都没有来得急写完……
尸体还躺在太平间,因为至今还没有一个合理的解释。
学校只是给了一纸与其毫无关系的书面说明。
(附学校给的一纸说明,照原件所打,无一字出入
酒泉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学生陈楠自杀事件的调查报告
陈楠亲属:
2005年9月16日下午17时许,学生陈楠擅自学院围墙离校后投湖自杀。事故发生后,当地公安机关进行了立案调查,我院也组成调查小组认真调查,结论如下;
事情经过;2005年9月16日11;40分,陈楠[女,1988年8月16出生]和同班同学吕俊上课结束后,在返回校舍的路上,吕俊让陈楠帮自己拿矿泉水瓶,陈楠不依,吕俊随之扔掉水瓶,陈楠自感伤到自尊,开始哭泣,吕俊随之相劝,到并为使陈楠情绪好转。后同寝室女友以及吕俊反复劝解陈楠情绪逐渐平静。下午2点钟左右,陈楠从学校的西侧的栅栏墙翻越离校。晚上世界湖护工在围栏边发现死者小包,包内有遗书和遗物,逐向110报警,西峰派出所接到10指令后,赶赴事发现场,组织人员在事发地打捞无果,18日下午一时打捞出水,确认陈楠以死亡。投湖原因系自杀。
根据我院有关校规校纪,陈楠违反学院规定,擅自翻越校墙离校,留有遗书后自杀死亡。依据教育部2002年第12号令[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12条第一款4项,第13条第一款2项之规定,陈楠的自杀行为与学校的管理之间无因果关系,学校行为并无不当。对陈楠的自杀行为,学校不应承担法律责任。
2005年9月21日 (公章)
学校说不任何责任。没错,她是自杀,她是自己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但是谁又平白无故的去自杀呢?陈楠的遗书中可以看到,她也不愿意去死,她也不愿意结束自己年轻的生命。17岁啊!应该是最花样的年华。那又是什么*迫的她非死不可呢?
没有人承担任何责任,难道还要把所有的责任推到已死了的陈楠陈楠身上。去谴责她为什么不爱惜自己年轻的生命吗?难道除了宣告自己没有任何责任后再给陈楠加上条不服从学校管理,翻越围墙外再没有任何说法吗?
那文中的男孩,他和陈楠之死有什么联系呢?他是陈楠的同班同学,也就是十七十八岁,一个这么大的男孩子,为什么会让她惧怕到如此地步呢?
笔者是陈楠的朋友,根据笔者对陈楠的了解,虽然她有点多愁善感,但绝对不会是为了一瓶矿泉水和别人的威胁就去自杀的人。相反她是一个很勇敢的女孩子,她至少有勇气以死来抗争。那她又是用她的死来抗争什么呢?
那男孩子是陈楠的同班同学,一个学生为什么有那么大的能耐*别人自杀呢?他在学校的身份不只是一个简简单单的来求知的学生,他的另一个身份是学校里的混混头儿。
我想这里提到这混混这个词,在要是在这十年内求过学的人都知道这是一群什么样的人,他们来到学校,不是为了学习,而是混日子。他们拉帮结派,为非做歹,抽烟,喝酒,打架,抢钱,收保护费,在学校内横行无忌。他们在学校里有很大的势力,和学校外面那些社会青年勾结,一起欺压同学……他们大多在城市里以及靠近城市的乡村学校!
这样的人只要有学生的地方就有,大多集中在初中,高中,以及一些中专学校,而且人数很多。通常是越没落的学校这样的人越多,学校对这群人束手无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笔者现在是大一新生,刚从陈楠所死的那地方来到大学读书。对于那里的情况深有体会,因为笔者也是从这样的环境中走过来的。
陈楠所在的学校,在甘肃酒泉,那里处于大西北。这几年随着西部大开发,西北人民越来越认识到要想发展,必须先发展科学。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发展科学,最直接的方式就是发展教育。已经逐渐富起来的西北人民识到了读书的必要性,都送自己的孩子去读书。于是越来越多的孩子涌到城市去求学(大多高校在城市里)。
笔者开始到城市读书是三年前。那时候刚开始盛行上高中,从农村到城市的他第一次发现。这世上还真有那一种学生,那种学生就是笔者在上面提到的那些混混学生……
于是笔者和他的那些同学在开校后没有几天,看到卫生间里挤满的不是上厕所的,而是吞云吐雾的;走到偏僻一点的地方会遇到有人问他们借点钱花的,当然是只借不还;看到有人在教学楼里拿刀子捅人而受到的惩罚不过是给个处分,过几天还是可以看到他们横行霸道的样子……
在这种环境下,会出现两种人,很少的一部分,他们忍辱负重一如既往的好好学习。而大部分人他们面对的是城市的诱惑,他们远离父母的监督和管教,他们是还没有成型的孩子,他们没有多少自制力,他们是血气方刚的少年……没有多久于是他们也成了混混。在宿舍里看到的也是满地的烟头,学会了上网,学会了打桌球,学会了欺负别人。试问有多少人能坚守那“从农村来,到大学去”信条?
笔者开始上高中的时候,酒泉有三所高中,总共20多个班级。三年后的今天,酒泉已有6所颇具规模的高中,而且每所的规模有是前几年的几倍。看起来好象是教育事业蓬勃发展。实际果真如此吗?
教育并不是把学生送进学校就万事大吉了,而是要看学了多少东西。是否培养出了真正的人才,保证走出学校的是人才。如果发展只看数量而不看质量,那只是一种歧型的发展。笔者所在的班级有70人,但是在今年的高考只走有一个人以高出本科线仅一分。笔者也不是那仅有的一个,而是去武汉读自学考试。
笔者是陈楠的朋友。在认识陈楠后,在陈楠的劝说下才下定决心给在就人生一个重新的起点,来读大学,由此可见陈楠是个多么积极向上的女孩。
她是一个很漂亮的女孩,所以有很多男孩子追她(现在学校早恋成风)那个男的对陈楠死追滥缠,陈楠一个弱小女子,怎么能和一个混混斗。她多次和笔者,同学,以及她从小的玩伴**(现在一所高中读书)说过她很讨厌那男的,但是那男的势力很大,所以……。在陈楠的遗书中可以看出,那男的多次打她,她甚至害怕那男的对她的亲人不利,我想这总不会有假,一个将死之人,还有必要去说谎吗?
那些欺压能是一个17岁的小女孩所能受的了的?一瓶矿泉水,成了导火索,让她失去了年轻的生命,直到今天。连个合理的解释都没有。她伤心欲绝的亲人日日奔走呼告,却没有一个人,没有任何部门给他们一个让他们能稍微安心的说法。
而笔者我,在离开给了我新希望的她还没有一个月。她却变成了冰冷的尸体。
面对酒泉地区学校和教育部门司法部门冷漠,我只能将这件事情公之于众,我不相信在社会主义的今天。在大搞精神文明和法制社会建设的今天,竟然连个还一个17岁弱女子公道的地方都找不到。
希望所有的热心人都来关注此事,希望有关机构能够给陈楠一个说法。让死去的她能安心,让活着的人有一点安慰。
陈楠死了,她用自己的生命在抗争。
有更多的陈楠还在学校里受那些混混的压迫和欺负,就如陈楠所说,他爷爷都舍不得动她一指头,而谁又能想到她在学校里受着那样的欺负,被欺负到活不下去的地步。
我不知道全国其他地方的教育是不是这样的歧型发展,但是我绝对相信我们甘肃是那样的。
希望有关教育部门能够关注此事,还校园一哦个净土。别让那些祖国的下一代在那样的环境下成长。别再发生这样的悲剧在校园里
陈楠死了,她用她的死在抗争。作为她的朋友的我,我会一直呼吁,呼吁祖国来关注我们这些弱势群体的学生,虽然我不能回去酒泉,但是我可以用我的笔为她奔走呼吁。我不会让她枉死的,她没有干完的事情,我会接着干下去。
希望同情陈楠的朋友快联系我,和我一起为死去的陈楠讨回个公道。为所有的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
我的手中有陈楠遗书原件,以及她的照片。
她酒泉所有的朋友会给她做证。
我的联系方法:
地址:湖北武汉华中农业大学工程学院自考2005届电子商务(4)班级 石玉生 430070
宿舍电话:027——87283404
QQ:276699614 362504812
电子信箱:
wjw2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