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肃州区共享单车有关问题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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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727912220 101 楼

    这就是个找骂的贴子,好的东西,促进人类文明的东西在酒泉为什么就行不通,北上广等所有大中小城市都有,低碳,环保,绿色的东西在酒泉为啥就行不通,酒泉的领导们应该好好深思一下了,酒泉为什么这么穷,为啥落后的原因。

  2. 13679371841 102 楼

    共享单车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极大的方便了人民群众的出行,应该说是一个城市靓丽的一条风景线,通告里所指出的问题,应该有地方政府的相关单位和共享单车公司共同努力,相互配合来完善,加强管理,而不是考虑要不要投放。出租车,公交车,共享单车,缺一不可,各自发挥自己的作用 ,才是提现一个城市的美好,百姓的安居,取缔共享单车,只能证明城市管理的欠缺和不完善。所以,坚决支持投放共享

  3. 东东嘻嘻 103 楼

    都是出租车司机闹的下次就不让私家车上路了

  4. 东东嘻嘻 104 楼

    下次出租车司机你闹把公交停了,下下次再闹就把私家车停了,下下下次就把除了出租车以外的车都限制了。

  5. 天使的眼泪666 105 楼


    管他誰或谁 发表于 2020-3-8 18:27

    最重要的原因咋不说?抢了出租车和公交车的生意,动了你们的蛋糕,这是最大的原因!每次出租车一闹你们就给 ...

    现在出租车司机好多都是拼车的

  6. 天使的眼泪666 106 楼


    管他誰或谁 发表于 2020-3-8 18:27

    最重要的原因咋不说?抢了出租车和公交车的生意,动了你们的蛋糕,这是最大的原因!每次出租车一闹你们就给 ...

    下次出租车司机你闹把公交停了,下下次再闹就把私家车停了,下下下次就把除了出租车以外的车都限制了。

  7. 573498108 107 楼

    作为政府机构,要在源头上解决问题,根本原因是出租车缴纳的费用过高,不能因为出租车反对就把共享单车听了,如果外面的餐厅反对,是不是大家都不能在家吃饭了,怎么能如此作为呢!

  8. 坎坷 108 楼

    dedede 发表于 2020-3-8 17:59

    合适着呢不通过政府直接把钱转到别的地方确实行不通,什么都得有规矩,不能自以随行!这是对消费者的保障! ...

    不通过政府把钱转给他人?这是我听到过最搞笑的话了 ……

  9. jqwrw 109 楼


    青蛙123 发表于 2020-3-8 18:04

    嘉峪关不是一直没投放呀。

    嘉峪关有公共自行车的

  10. 乡里娃 110 楼

    的确是方便了,但是最大的问题症结很多看官没有看懂,当时单车进酒泉的时候是没有通过审批备案的,也就是说,是没有办理手续直接就把单车投放来的,已经纵容经营了这么久,不取缔难道一直纵容下去?凡事要讲规矩

  11. jqwrw 111 楼

    看看发布的那四个理由,典型的官僚主义作风,不是从监管的角度想问题解决问题,而是一禁了之,怪不得甘肃落后愚昧,这样的事情发生在酒泉简直无语,你看看群众的呼声就知道你们做的这个事情多恶心1.未批先投。运行两年多了为什么现在才发现违规,你们是不是严重渎职失职。2.乱停乱放。那是个人素质问题和监管失责问题。3.安全隐患。看看大城市各种品牌共享单车随处可见,难道安全隐患大过机动车,相反禁止了共享单车群众出行更多选择开车才真正增加了安全隐患,增加了环境污染。4.资金安全更是无稽之谈,靠支付宝信用担保何来资金安全隐患。

  12. 风歌沙舞 112 楼

    能不能回应一下网民的声音???

  13. 举一个栗子. 113 楼

    未批先投?? 共享单车在酒泉都投放几年了 现在你说未批先投???

  14. 727912220 114 楼

    再说了,自行车归你交通局管吗,真是多管闲事。

  15. 727912220 115 楼

    提倡低碳,环保,绿色出行。

  16. 叮当 116 楼

    试问:骑着非法投放的共享单车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是不是在交管部门对事故进行认定时机动车的责任在一定程度上就会减轻?共享单车未经当地政府准入,非法投放就是没有安全保障的行为,一定程度上就是对广打骑行者的出行安全严重不负责任!依法治国的理念不能变,市场经济的规律也要遵循,但不能破坏地方政府在执法层面上的规章制度。我个人认为在方便市民出行的同时必须要合法准入,请共享单车的经营者尽快协调主管部门办理准入所需的相关手续,遵守投放规定合法经营,这样才能最大限度保证广大市民在低碳环保出行的同时合法权益不受到侵害。

  17. 叮当 117 楼


    叮当 发表于 2020-3-9 10:56

    试问:骑着非法投放的共享单车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是不是在交管部门对事故进行认定时机动车的责任在一定 ...

    试问:骑着非法投放的共享单车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是不是在交管部门对事故进行认定时机动车的责任在一定程度上就会减轻?共享单车未经当地政府准入,非法投放就是没有安全保障的行为,一定程度上就是对广大骑行者的出行安全严重不负责任!依法治国的理念不能变,市场经济的规律也要遵循,但不能破坏地方政府在执法层面上的规章制度。我个人认为在方便市民出行的同时必须要合法准入,请共享单车的经营者尽快协调主管部门办理准入所需的相关手续,遵守投放规定合法经营,这样才能最大限度保证广大市民在低碳环保出行的同时合法权益不受到侵害。

  18. lanzhuziyu 118 楼

    我滴个苍天,哈罗单车都在酒泉存在了2、3年了,你们这会子跳出来说未批先投,那我就得问问你们了,这2、3年时间,你们干嘛去了?!这会子睡醒了?!这么个事情需要2、3年时间你们才能知道?!看来你们的工作人员从上到下是从来不在大街上走啊,只坐车吧!而且坐车出行的时候都不往街两边看一眼吧!!!

  19. 芭芭拉 119 楼

    官本位 思维,管不好了就一刀切,关闭!什么叫以人为本? 问问老百姓需要不?怎么管好是你们的事,不会管、管不好,别拿老百姓需求说事!!!!

  20. 那都不是事 120 楼

    不停共享车,出租车活不了了呗 ,所以各种标准就来了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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