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阳国际健身休闲会所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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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阳国际健身休闲会所于2008年12月18日起,对酒泉在线所有发表对一阳国际健身休闲会所进行诽谤与语言攻击者,我们将以法律程序处理此事!请知情者与一阳国际健身休闲会所取得联系,举报者有奖!联系电话:0937-26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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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ruochenzj 41 楼

    [i=s] 本帖最后由 ruochenzj 于 2008-12-19 11:29 编辑 *

    楼上有马甲的嫌疑。相不相信在于自己的判断,不是你可以指手画脚的。在事实澄清之前,还是不要下结论的好,最好还是按照法律程序办事。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群众的利益也是不可侵犯的!就算有些帖子对一阳国际的看法或者说法不对,最为企业,也应该又官方的正式澄清,不是警告。想要别人给你掏钱,自己不应该做到最好么?

  2. argus 42 楼

    一阳国际的澄清或说明还没有出吗?期待ing。。。

  3. 记忆 43 楼

    :L烦...........

  4. 花猫哥 44 楼

    我就是不知道 非特尼斯和一阳国际有什么关系 一阳国际既然关注到了酒泉在线并且做出了滑稽的警告那是不是也应该回答网友们的问题啊
    身正不怕影子歪

  5. 花猫哥 45 楼

    还有一点要澄清 我不是同行 我是花猫哥 我是非特尼斯的创始会员(当然 我并不喜欢非特尼斯 原因大家都知道) 一阳国际的会籍顾问给我打过电话 说实话我对你们的游泳池很感兴趣 如果一年后你们依然强的话 我会考虑办张会员卡 呵呵 当然那是一年后

  6. 芭芭拉 46 楼

    预售 需不需要许可?谁来监管 ?? 需要吗 ? 不需要吗???

  7. argus 47 楼

    请查看本人介入此话题的背景链接:http://www.jqcn.com/thread-62241-1-1.html

  8. 魅力酒泉 48 楼

    幸亏我哪里的健身会所都没有去,看到这些只是好笑,什么吗,太乱了,还是不花钱的广场、马路和家里好,想怎么健身就怎么健身,何苦这么累呢,无聊!

  9. 洋芋蛋 49 楼

    一切都用事实和行动来说话吧,人都不是吓大的?为什么要这样呢?我觉得既然消费者有意见,肯定有商家不到位的地方,所以,这件事情应该正确的处理

  10. 金葡萄 50 楼

    眼见为实

  11. 冷美人 51 楼

    就这样还想赚到钱吗、

    连顾客的疑问都不敢回答!我第一个不办

  12. 风的影子 52 楼

    **这都是有钱惹的祸

    **

  13. 巴丹吉林 53 楼

    诚信经营
    和气生财

  14. 冷美人 54 楼

    顶

  15. pupu117 55 楼

    酒泉的目前健身行业做成这样真是悲哀,怎么就这么多的不满.........

  16. argus 56 楼

    目前市场上,类似健身房健身卡这类先售卡后开业的经营模式已相当普遍,网吧、美容、美发、健身等不少行业均将其作为积累资金、招揽顾客、迅速占领市场份额的重要营销手段。这些商家往往以极具诱惑力的高折扣吸引顾客买卡,而很多顾客尽管也明知其中可能存在各种不确定的风险,但受“占便宜”心理驱使,加上本身消费支出不会太大,往往会因一时冲动而草率作出决定,并忽略了其中潜藏的风险,结果反而被人算计。事实上,利用会员卡“预付费”特点损害会员利益的事件时有发生,会员卡隐藏的风险令人防不胜防。
    就目前会员卡市场来看,绝大多数发卡商家实际上并不具备发卡资质,而且大部分的消费者也根本不清楚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商家不仅不提供规范的文本合同,不与消费者签订服务合同,而且在“会员卡”上通常还要加上一句“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借以逃避或减轻应承担的责任。一旦消费者与商家发生纠纷,往往因自己事先没有留下任何证据而只能自任倒霉。那么,究竟什么是预付费“会员卡”服务,其中有何风险,法律法规又有怎样的规定呢?
    预付费“会员卡”服务是指消费者预先向商家购买不同档次的会员卡,而由商家向消费者在以后的消费中提供不同程度折扣优惠的服务方式。目前,预付费“会员卡”服务中主要存在以下八大风险:一、消费者在未消费完毕或对商家服务不满意办理退款手续时,才发现不能退款;二、消费者将会员卡转让时,才发现不允许转让或如转让须支付一定额度的手续费、违约金;三、有的商家常借“开业促销”为名预售会员卡,但售卡后却迟迟不能开张营业,当消费者提出退卡要求时,便以“即将开业”为由拖延退款;四、一些消费者在商家开业前办理年卡,商家称年卡有效期将从正式开业起计算,并承诺正式营业前通知消费者,但开业后却未通知消费者;五、一些商家为消费者消费设置各种各样的条件限制,与当初的承诺根本不符;六、一些商家随意变更经营地点,且不通知消费者,更不为消费者办理退款;七、一些商家因经营不善突然停业或倒闭,却不告知会员,也不退还剩余金额,一夜蒸发;八、一些商家根本没有开业经营的想法,完全是利用预售会员卡近期准备开业的谎言而肆意骗取钱财。
    从法律上讲,预付费“会员卡”服务实际是商家与消费者达成的一份预付费服务合同,一方面消费者要向商家支付一定的货币以取得会员资格,享受会员服务并遵守会员章程,另一方面商家则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及时地向消费者提供约定的服务。对合同双方当事人来讲,均应当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各自的合同义务,任何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七条对此有明确的规定,该条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该法第四十九条同时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因此,当消费者与商家发生纠纷时,大可不必惊慌,消费者完全可以依据上述法律规定通过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权利。
    律师提示:鉴于目前预付费“会员卡”服务经营模式的普遍性,消费者在日后办理预付费“会员卡”时,首先,一定要与商家签署一份服务合同;其次,要详细了解会员卡的有效期、违约责任等相关条款;最后,要特别关注终止服务、转让等限制性约定,同时保留好票据及合同,以便日后维权。另外,消费者在办卡前,一定要擦亮眼睛,充分了解商家的经营实力、知名度,查看对方营业执照,谨慎作出决定。
    相关背景:
    《会员卡管理试行办法》(银发〔1998〕497号,一九九八年十月十九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发布)规定:本办法所称会员卡是指发行人和其会员之间以契约形式确定的会员消费权利的直接消费凭证。会员卡不能分红派息,也不能还本付息;可以依法转让、质押和继承。申请发行会员卡的机构,净资产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会员卡所涉及的经营项目主要是高尔夫球俱乐部等高消费体育运动项目,且必须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十六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2007〕第26号文宣布废止《会员卡管理试行办法》。此后,会员卡管理职能移交到银监会,但尚未有具体规定。

  17. 小样贼坏 57 楼

    看不来``那就路过了

  18. 妖妖灵 58 楼

    我实在看不下去了,如果大家想了解一阳可以亲自去看看,不要在这里听一些片面之词,就以上打击一阳健身中心的帖子在我看来,都是同行或业内人士竞争不过所制造的诋毁,要是你们真信的话就太可笑了

    pupu117 发表于 2008-12-18 17:57

    你错了!
    不是打击一阳,我们也不是同行,我们是受害者!!!
    现在的法律程序:谁主张谁举证!
    一阳,你可以拿出证据来,证明我们所说的都是不属实的呀!

  19. jq林风 59 楼

    [i=s] 本帖最后由 jq林风 于 2008-12-22 10:29 编辑 *

    42# ruochenzj
    你所谓的楼上指的是谁?

  20. 酒泉刀郎 60 楼

    用事实说话!----------焦点访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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