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论会)行为举止 该当如何
在大家读这篇稿子前,我想请大家先了解这样一个解释:
什么是公众人物?
_公众人物亦称公共人物,是指一定范围内具有重要影响,为人们所广泛知晓和关注,并与社会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人物。其以社会知名度和社会公共利益相关性为构成要件,二者缺一不可,共同体现了公众人物的特性。另外,还可以把公众人物划分为政治性公众人物和社会性公众人物,这是从公法的角度,以对公共官员的特殊要求为标准而做的划分。_
对于
公众人物在自己的闲暇时间是否应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
一事,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看法。当然之后就有了不同的说法和论调!
但是,我想,作为公众人物,他们更多的被广大人民群众所关注和接触,他们的公共谈话会听在大家的耳里,他们的行为举止、言谈都会被人们看在眼里。
成为公众人物是一件非常幸运和值得荣耀的事情。然,公众人物从社会的关注中得到了许多好处,而为了责、权、利的对等,公众人物又必须以自己的良好形象为社会做出表率。既是公众人物,其个人的自由度也必须相应缩小。当公众人物作为社会的形象性代表出现时,他的举止谈吐、好恶取舍就已经不是个人行为,而是社会价值标准和审美情趣的象征。穿什么样的服装、理什么样的发型、乃至用什么样的语调说话,对普通人而言可以是“个人爱好”,然而对这样的公众人物则应有另外的尺度。他必须承担起自觉维护自身形象的责任义务,因为他的自身形象已经“社会化”了,已演变为社会价值标准和审美情趣的象征。换句话说,一个公众人物如果双重人格,口是心非,言行相悖,那他玷污的不仅是他自己的形象,更是社会的形象。他们的形象会在全社会形成健康、良好的舆论环境和文化氛围,无疑也有着潜移默化、润物无声的教化意义。
我虽然不是一个很好的记录者,但我觉得,我们在行使对社会不良行为、对企事业工作人员行为监督的同时,我们不光要监督这个社会的丑恶,而且要审视自己的行为,并且要在冷静客观的情绪下去关注事件的过程。这样才能在净化网络空间,提高个人素质,行使监督权利,推动城市文明建设等方方面面做出自己的贡献。来推动城市文明建设,提高个人素质。
以上是我的个人观点,有什么不对的地方,请反方的辩友们提出,以便我们及时探讨。对于
公众人物在自己的闲暇时间是否应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
这个话题,大家的看法都不同,有些人觉得,公众人物他们也因该拥有和我们普通群众一样自由的权利,他们也该有属于他们自己的空间。那么对于
公众人物他们在闲暇时间,是否应当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
这个话题,
我们就以普通的辩论形式展开来以跟帖的形式进行。
[ 本帖最后由 梅若寒 于 2008-8-1 08:19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