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酒泉供热按建筑面积收费的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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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不清楚,酒泉市的供热价格听证会是哪天开的,物价部门按照《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举办听证会至于请了哪些听着听证代表不得而知,按照要求听证会代表应该具有一定的广泛性、代表性,一般由经营者代表、消费者代表、政府有关部门代表以及相关的经济、技术、法律等方面的专家、学者组成。就法律方面的代表,原本市法制办的代表估计没有请(据本人推断、不足为凭)。至于听证会上,人大、政协以及消费者代表到底代表我们这些没有参会的热用户消费者说了些什么——本人不得而知。但是,经媒体报道,此次听证会确定采用按照建筑面积收费,本人严重提出质疑。理由是与这与二OO六年六月三十日市政府印发的《酒泉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相违背,该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 _供热收费面积以实际供热面积为准_。收费面积的换算与界定由房屋产权行政主管部门核准。不同高度建筑物的收费标准以建筑层高3.3米为基数计收,层高每超过0.1米,加收基本热价的3%。其他方式用热缴费可由供需双方在合同中另行约定。

而这次听证会确定的建筑面积与实际供热面积大不相同,实际供热面积是一般热用户都可以接受的住宅套内面积,不包括室外走道等公摊面积以及没有设置采暖设施的室内面积。而这次采用的建筑面积计算方法目前建设部制定的《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有关规定计算(3.0.3 多层建筑物首层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以上楼层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 .20m者应计算1/2面积。3.0.4 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和场馆看台下,当设计加以利用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至2.10m的部位应计算1/2 面积;当设计不利用或室内净高不足1.20m时不应计算面积。3.0.5 地下室、半地下室(车间、商店、车站、车库、仓库等),包括相应的有永久性顶盖的出入口,应按其外墙上口(不包括采光井、外墙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边线所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l/2面积。
根据该规范3.0.24 条规定:下列项目不应计算面积:
  1 建筑物通道(骑楼、过街楼的底层)。
  2 建筑物内的设备管道夹层。
  3 建筑物内分隔的单层房间,舞台及后台悬挂幕布、布景的天桥、挑台等。
  4 屋顶水箱、花架、凉棚、露台、露天游泳池。
  5 建筑物内的*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和罐体的平台。
  6 勒脚、附墙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面、镶贴块料面层、装饰性幕墙、空调机外机搁板(箱)、飘窗、构件、配件、宽度在2.10m及以内的雨篷以及与建筑物内不相连通的装饰性阳台、挑廊。
  7 无永久性顶盖的架空走廊、室外楼梯和用于检修、消防等的室外钢楼梯、爬梯。
  8 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
9 独立烟囱、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贮油(水)池、贮仓、栈桥、地下人防通道、地铁隧道。
但是,根据酒泉的实际情况,一些开发商在出售房屋时,已将按照3.0.24 条规定不应算入建筑面积的公摊面积计入建筑面积,而且还存在着市区一大部分老住宅建筑的室内部分空间未安装暖气片等采暖设施的情况,如果按照建筑面积取费,将意味着消费者将为室外公摊面积以及室内未安装暖气设施的面积埋单,这难道合理吗?
供热价格听证会固然是通过听证代表通过的,难道供热价格听证会通过的收费计量方式就可以与《酒泉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这个经过各相关政府部门严格把关以及市法制办审查、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政府正式印发的办法相冲突相违背吗?政府规范性文件的严肃性以及效力何在?
请有正义感的网友帮助呼吁!夏天将尽,冬天还会有多久?为供热采暖付费的朋友们大家好好想一想。

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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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冷一笑 181 楼

    据说酒泉的供热公司每到年底就发奖金,一个普通的职工都可以领到三四千的年底分红呢!要知道,他们分的可是我们老百姓的血汗钱啊!只要有良心的人都怎么能伸得出手去接呢!真是现在的社会没天理了!

  2. 冷一笑 182 楼

    酒泉市供热公司因积极榨取老百姓的血汗钱,于去年在新城区建单位职工家属楼一栋(就在西峰寺政府及小学对面),那个气派啊!单位职工购买100平米的房子只需交纳10万元(酒泉的房价大概是众所周知的),他们的室内温度都在25度以上,据说进门就得脱衣服,那个热呀!呵呵,这下酒泉市供热公司的全体员工就紧密地团结在市委及市政府的周围了!看你们小老百姓以后还能把人家怎么着!

  3. 冷一笑 183 楼

    本人今年的供热价格就涨了100多元,原因是单位的房子,建筑面积是远远小于实际的建筑面积,85平米的房子在房产证上只显示73平米,谈公平,我看是没希望!

  4. 冷一笑 184 楼

    说一千道一万,总的来说是酒泉的物价过于高了(都是玉门的油鬼子干的好事),老百姓的声音,政府没有一个人愿意听的(反正他们工资高、补助高、待遇高),那管你们死活啊!

  5. 冷一笑 185 楼

    中央总是说地方政府要倾听民声,可酒泉的官员又有那个听过老百姓的声音?

  6. dvsn 186 楼

    呵呵.

  7. 祁连山 187 楼

    难道说供热公司也给过道、地下室、墙壁里供热?简直太不合理了。年年交暖气费,年年都挨冻,花了多少冤枉钱

  8. 祁连山 188 楼

    既然交暖气费的标准都一样,为什么有得小区就很热,有的就快冻死人?
    还有一个疑问,真正管事的人能看到大家的帖子吗?

  9. admen2004 189 楼

    最主要的不是收费问题,而是收了费不好好烧,暖气三天两头不热,更没有明确的规定,应该怎样监督处罚?我们只有任人宰割。

  10. admen2004 190 楼

    供热公司还在大力提倡节约奖,这年头还有什么公理?

  11. 祁·连 191 楼

    我没交 我要和他们签合同 我再交。

  12. 祁·连 192 楼

    我铁了心了 ,的就当无赖也是被无耻的供热公司得!

  13. 秋雨 193 楼

    见到这样的帖子就顶!!!:victory:

  14. 祁连雪景 194 楼

    严重同意楼主,顶顶顶:victory: :victory:

  15. 杨过 195 楼

    价张了,暖气要烧热

  16. 花猫哥 196 楼

    我顶 我支持

  17. 害虫 197 楼

    顶起

  18. 北大桥 198 楼

    应给每个参加暖气涨价听证会的人发5000元,500元太少了.

  19. 戈壁神鹰 199 楼

    市政府,物价部门,供热公司,等等.............应该给大家一个说法,一个酒泉市,取暖费征收不一样,我们是5月份交的暖气费,同样东关楼群,早交的人家也没有收后面上长的,为什么我们的收了,暖气费一分不少要交,可是暖气烧的不热,为什么..........

  20. magichero 200 楼

    像这样贴近和关注民生问题的帖子
    我们一定要顶
    以上顶过此贴的人
    我敬佩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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